李鸣 教授
1983年7月,北京大学法律学系,获法律学士(国际法)。
1987年5月,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硕士(美国法)。
1989年8月,荷兰海牙国际法学院,获培训证书(国际法)。
1998年7月,北京大学法律学系,获法学博士(国际法)。
1993年10月-今,北京大学法律学系,任副教授。
1997年9月-今,北京大学法律学系(现法学院),历任系副主任、副院长。
2008年9月至今,石河子大学副校长。
李一鸣 (1925—1989年),广东化州市长岐镇犀湾村人。1940年7月入伍,同年参加中国共产党。在半个世纪的戎马生涯中,南征北战,先后参加南路抗日游击战争,豫东战役,济南战役,淮海战役,解放广东大铲岛战役。并于1952年、1954年参加抗美援朝和援越抗法战争,1989年10月,李一鸣病逝于湛江。
历任沭阳县税务局十字税务所副所长、沭阳县地方税务局十字地税所所长、沭阳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办事员、沭阳县地方税务局计财股副股长,2000年7月任沭阳县地方税务局计财股股长,2004年2月任沭阳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局长,2006年2月任宿迁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检查一科科长,2007年5月任沭阳县地方税务局局长助理,2008年9月任沭阳县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