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deRunner(淘金者)很难找。
那不是米,是一堆金山,而且也不是猫和老鼠,只是有点像。
是不是下图?
LodeRunner(淘金者)很难找。
那不是米,是一堆金山,而且也不是猫和老鼠,只是有点像。
是不是下图?
因为他认为人类软弱无助,众神不同意给火种是因为希望人类自生自灭~
在希腊神话中,人类是普罗米修斯(Prometheus)创造的。他也充当了人类的老师,凡是对人有用的,能够使人类满意和幸福的,他都教给他们。同样的,人们也用爱和忠诚来感谢他,报答他。但最高的天神宙斯却要求人类敬奉他,让人类必须拿出最好的东西献给他。普罗米修斯作为人类的辩护师触犯了宙斯。
作为对他的惩罚,宙斯拒绝给予人类为了完成他们的文明所需要的最后的物品——火。但普罗米修斯却想到了个办法,用一根长长的茴香枝,在烈焰熊熊的太阳车经过时,偷到了火种并带给了人类。
做一个对老师尊敬的人。《颜回煮饭敬师》讲了孔子带领学生们周游列国,一连几天都没吃上饭。颜回向人讨了一些米,做成米饭。孔子要将米饭祭奠老人,颜回告诉他说,米饭上粘有灰炭的部分,刚才被自己吃掉了,不能用来祭奠。孔子还误以为颜回偷吃米饭,现在明白了事情的真相,深感颜回是个贤德之人。颜回对老师孔子的尊敬,值得我们学习。
这句谚语的由来民间还流传着一个有趣的传说。
相传在很久很久以前,在一个小镇上有两个小混混,成天无所事事,游手好闲。有一天,他们两个看见了镇上王姓大富人家的一只养了多年的大公鸡,哥俩一合计:要是晚上把它偷出来,拿火一烤,多美味呀。
于是他们俩想尽办法去偷那只鸡,但可能是那鸡活得久了,学精了,人还在一米远的地方它就发现了,还昂头扬爪向他们示威。哥俩想尽办法都没偷成,整天在镇上郁闷的逛来逛去。这天哥俩在路过酒楼门口时被什么东西拌倒了,爬起来一看,原来是一醉汉。哥俩看着那醉汉,眉头一展,计上心来,也不找醉汉的麻烦了,快步跑回老窝,倒出二两老酒倒碗里然后取了一把米往里一泡,想着大公鸡吃了米后醉晕晕的样子,心里别提有多美了。
果然,晚上他们把那鸡弄到手了,迫不及待的提着鸡跑到郊外的树林里,匕首把那脖子一砍,放了血拔了毛,内脏都不清理就急不可待地烤了起来,看着慢慢烤熟的鸡,闻着越来越浓的香味,哥俩心里乐滋滋的。可是,空气怎么不对,转过头一看,妈呀,咋那么多人呢,哥俩鸡也顾不上了,埋头冲了出去,老远,老远还听见王大富那撕心裂肺的叫喊声“我的大雄啊”!
那镇上酒楼的厨师当时灵感突发,花大价钱买下了那只鸡,回家悬梁刺股,精心研究了半年后,怀揣醉鸡谱离开了小镇,踏上了去远方大城市的路。从此以后,各酒楼的菜单上就多了醉鸡这道菜,那厨师也成了当时天下皆知的名人。据说,后来微服私访的一个王爷把他带进宫里,成了皇上最喜欢的御厨。至于那两个无意中发明醉鸡的小混混,则背上一个偷鸡的罪名,不知跑去哪了,反正再也没有出现过。
从此,民间就多了一个“偷鸡不成反蚀把米”的谚语。
近义词:赔了夫人又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