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上满城搜捕这位身背80万债务的沈阳大学生。尤其是王女士一家因为女儿借贷的事焦头烂额。
沈北读大一的王女士女儿因为帮同学的忙,即那位80万债务的同学,用自己的名义向借贷机构借款借给同学。而现在,还款日期已到,借贷机构一直催着还款,80万债务的学生却就此失联!
还有数名大学生与王女士女儿的经历相似。他们基本上是郭某的大学,高中,小学同学。以不同的理由分别向他们借钱,并在借贷机构借款。经统计,郭某用连环计的手法共向这7名身边认识的同学借款80余万元!套路基本上类似。
王女士的女儿的恶梦就是从2017年7月开始的,同校的学生郭某联系到她,称自己的表弟要买房子,需要资金周转,希望向她借一些钱,不久后就能归还。承诺给2000元的报酬,王女士的女儿就答应了。于是,郭某就带着王女士的女儿,在两个借贷机构借了两笔3万元钱,共计6万元,并支付给王女士的女儿2000元的报酬。几天后,郭某又找到王女士的女儿,说还需要她“补个条”:“如果不补这个条,之前借的钱可能会还不上。”于是,她又被郭某带到一家借贷机构,以“补条”的名义,又借了3万元。
这一切都是郭某策划好的,除了郭某,还有两名男子带他们办理贷款,而这两名男子现在又成了催款的人。目前,家长们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