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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唐史这个说法,指的是《旧唐书》和《新唐书》。《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断代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公元1060年)完成,《新唐书》修成后,其主编曾公亮曾上皇帝表“其事则增于前,其文则省其旧”,认为这是本书胜过《旧唐书》的地方。《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自司马迁创纪、表、志、传体史书后,魏晋至五代,修史者志、表缺略,至《新唐书》始又恢复了这种体例的完整性。以后各朝史书,多循此制,这也是《新唐书》在我国史学史上的一大功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