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朝那房子跑去,可就是找不到“幸福鸟 ”。就在我们失望的往回走的时候,一个小伙伴突然大叫到:“你们快来看呀,这是什么?”大家都着急的往小溪边跑,跑过去后,大家不约而同的奇怪了起来。水面上浮着一个奇怪的东西,有个小朋友大胆的把它捞了起来,抖了抖它表面上的水,我们这才发现这竟然是我们苦苦寻找的“幸福鸟。”大家又高兴又觉得有些遗憾,因为我们精心做得风筝就这样被水给泡了。
这时,一个哥哥忽然向芦纬塘走去,大家都跟了过去,哥哥说:“我们再做个风筝吧,这样我们又能找回快乐了。”说完,他弯下腰,带头做了起来。这一次,我们做得更认真,心里更是充满了希望。风筝做好了,比上一次做的更漂亮、更结实。
大家飞快奔向那块草地,盼望着“幸福鸟”带着我们的梦想高高飞扬。天渐渐黑了,“幸福鸟”也回到自己温暖的“家”,大家相信明天“幸福鸟”一定会飞的更高。
《风筝》是现代文学家鲁迅于1925年写的一篇回忆性散文。文章叙事与抒情紧密相联,在叙事的基础上,抒发了作者对冷酷现实的极端憎恶和对美好明天的憧憬。此文以白描写景、写人,舒事与感叹、议论相结合,渗透着一种深沉的理性精神。
创作背景:作者鲁迅于1919年9月9日在《国民公报》上发表过散文诗《我的兄弟》,在《我的兄弟》一文中详细记述了风筝事件,作者年少时对放风筝不屑一顾,故嫌恶小兄弟(周建人)喜好风筝,但是在作者长大后了解到玩具是儿童的天使,因此对年少时抹杀小兄弟的爱好感到深深的自责,且写此文的时候正值农历正月初一,作者有感于内心的苦闷和对现实社会的抗战便做了此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