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制古典名著有声书要版权吗

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
1个回答2024-03-15 05:07

法律分析:录音录像制作者的权利包括下列具体内容:录音录像制作者对自己制作的音像制品享有专有使用、销售、复制、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权利;并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的许可,无论是直接复制,还是间接复制(转录),都属于侵犯录音录像制作者权利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二条 第一款 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该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有声小说录制的版权问题
1个回答2024-02-15 10:51
任何人公开发表的的作品,你以学习,研究为目的等非商业用途,都可以引用或COPY。还有什么疑问?
录音录像制品受著作权保护吗
2个回答2023-08-18 04:15
一样受保护的
录音制品的著作权分配
2个回答2022-12-06 09:49
录音制品的著作权分配
录音制品一般由唱片公司所制,在实践中,可分为以下情况:

1,在内部方面:一般都是由唱片公司跟词曲作者、歌手等签订版权协议,通过协议分配版权;
2,在外部方面:一般也是由唱片公司与使用方(包括网站、电视台等)签订版权协议,通过协议分配版权。
综上,一切都是由合同说的算,请签合同时注意相关条款。
自己录制有声小说算侵权吗
1个回答2024-02-05 22:40
未经允许的算侵权。将他人小说上传网络分享是需要取得许可,并支付报酬的。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自己录制有声小说算侵权吗
1个回答2024-02-01 22:28

法律分析:未经允许的算侵权。将他人小说上传网络分享是需要取得许可,并支付报酬的。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著作权法,录像制品,电影作品
1个回答2022-12-08 11:31
1、录像作品如果符合电影的定义应当按以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伤的作品来处理。比如存在着严格的分工、有严密的剧本、有剧情、音乐等等。如果不符合则按录像制品来处理,没有著作权人,只有录音录像制作者权。
2、如果电电影作品采用的剧本,电影作品的著作权人是归制片人所有,剧本是文字作品,那个作者只对文字剧本本身享有著作权。
3、你混淆了录像制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区别,导致你对邻接权产生疑问。录像制品符合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定义时,其成为作品而非制品,不符合的情况就只能成为制品而非作品,一些随手拍摄没有构思没有表达的视频短片应该属于制品。
4、概念本身与思想一样不受保护,这是著作权法基本原理,谁写出剧本谁就是剧本这个文字作品的著作权人,当然这里存在着委托及职务作品的问题,在此不多讨论。
录音录像作品的著作权人是谁?
1个回答2022-09-12 19:06
录音录像不是作品,而应该叫做录音录像制品,著作权人是录音录像制作者
录制别人的视频算侵权吗
1个回答2024-02-17 02:53

法律分析:录制别人的视频不一定算侵权,但是未经本人同意发布在网上或者社交网络,对他人造成不良影响的,是触犯肖像权和隐私权的。如果构成侵权,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1)未经本人同意;(2)以营利为目的。相关法律规定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