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8月出生,四川省遂宁市人.
1999年破格晋升副教授。
1991年9月至1994 年3月电子科技大学自动化系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专业硕士研究生,
1994年4月获工学硕士学位;
1995年9月至1999年1月电子科技大学电路与系统专业博士研究生,
1999年3月获工学博士学位。
1987年至1991年在电信部门从事通信技术工作,
1999年4月起一直在电子科技大学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先后讲授本科生课程14门,研究生课程4门,涉及测试、控制、通信、计算机等课程方向。先后三次参加指导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等国家级比赛并均获国家级奖。已培养硕士、研究生10余名,现指导在读研究生30余名。
秦王朝通过特独的两种文教制度进行管理和实施文化教育:
1)吏师制度。
2)“博士一诸生”的教学活动。
D
解析:
D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故本题答案选D。
A正确。学校是专门的教育机构 B正确。学校对未成年人的法律教育负有直接责任 C不正确。学校没有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义务 D不正确。父母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负有直接责任
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12年修正本)》的相关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12年修正本)》第十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负有直接责任。学校在对学生进行预防犯罪教育时,应当将教育计划告知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结合学校的计划,针对具体情况进行教育。”题干中,秦某的父母没有配合学校对秦某进行法制教育,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因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负有直接责任。D项正确。
A、B、C三项:均为干扰项。与题干不符,排除。
故正确答案为D。
特殊说明:本题考查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12年修正本)》的规定。关于“监护人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年修订本)》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预防犯罪教育负有直接责任,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树立优良家风,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发现未成年人心理或者行为异常的,应当及时了解情况并进行教育、引导和劝诫,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监护职责。
一、人工育幼是为了保证能够增加大熊猫的存活率
人工育幼其实就是为了能够增加大熊猫的存活率才会这样的。简单点说吧,大熊猫作为我国的国宝本身就是属于珍稀动物,这样的动物是能活一个就活一个,能活一对就活一对,对于这样刚出生的大熊猫那几乎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心怕摔了,不人工幼育完全让大熊猫自己养的话存活率真的太低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只能这样才能保障小东西可以健康的成长。
二、大熊猫育幼经验不足容易
大熊猫本身的育幼经验就不足。大熊猫的育幼经验不是天生的,是后天培养的,如果本身这只大熊猫种族之间没有进行过育幼这方面的经验交流的话,成年体的大熊猫很难会养活小熊猫。有不少的大熊猫会吃醋、抑郁、甚至是发生残害幼小熊猫的事情。为了避免这种事情的发生,也是为了弥补本身大熊猫对于照顾“孩子”的经验不足的原因,自然就需要人工幼育。无论是对于成年体的大熊猫还是幼年体的大熊猫都是百利而无一害的事。
三、外在生存环境不允许
其实现在很难对大熊猫的幼崽营造一个完完全全可以适应它生长的一个环境。如果完全交给大熊猫或者放在野外让其生存的话,存活的概率非常的低,甚至有可能会得各种病症,不容易治疗。但是本身我国人工幼育的经验就非常的充足,人手也完全足够,为了能够让大熊猫在这种比较不适应的环境中生存下去的话就一定需要人工进行幼育。其实说白了就是人工帮助大熊猫营造一个完全适合它生长和生存的环境,这种环境对于大熊猫来说是非常舒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