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a×b=c(a、b、c都是非0的自然数)那么a和b就是c的因数,c就是a和b的倍数。因数和倍数两个不同的概念是相互依存的,不能单独存在。例如4×3=12,12是4的倍数,12也是3的倍数,4和3都是12的因数。
2、 因数的特点:一个数的因数的个数是有限的,其中最小的因数是1,最大的因数是它本身。例:10的因数有1、2、5、10,其中最小的因数是1,最大的因数是10。(1是所有非0自然数的因数)
3、 倍数的特点:一个数的倍数的个数是无限的,其中最小的倍数是它本身。例:3的倍数有:3、6、9、12…其中最小的倍数是3 ,没有最大的倍数。
4、 2的倍数的特征:个位上是0、2、4、6、8的数都是2的倍数(2的倍数的数叫做偶数、不是2的倍数的数叫做奇数)。
5的倍数的特征:个位上是0或5的数,都是5的倍数。
3的倍数的特征:一个数的各位上的数的和是3的倍数,这个数就是3的倍数。
13倍数:26、39、52、65、91…17倍数:34、51…11倍数:22、33、44、55、66、77、88、99…
5、 质数:一个数,如果只有1和它本身两个因数,这样的数叫做质数(也叫素数)。 如2,3,5,7都是质数。
合数:一个数,如果除了1和它本身还有别的因数,这样的数叫做合数,如4、6、8、9、12都是合数。 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最小质数是2。 最小合数是4。
6、 奇数+奇数=偶数 偶数+偶数=偶数 奇数+偶数=奇数
7、 最大公因数:几个数公有的因数,叫做这几个数的公因数。其中最大的一个,叫做这几个数的最大公因数。
8、 求几个数的最大公因数的方法:(1)列举法;(2)先找出两个数中较小数的因数,从中找出另一个数的因数;(3)短除法。
9、 互质数:公因数只有1的两个数,叫做互质数,成互质关系的两个数,有下列几种情况:(1)1和任何大于1的自然数互质。(2)相邻的两个自然数互质。(3)两个不同的质数互质。(4)一质一合(不成倍数关系)的两个数互质。(5)相邻两个奇数互质。 (6)2和任何奇数都是互质数。如果几个数中任意两个都互质,就说这几个数两两互质。
10、 公倍数和最小公倍数:几个数公有的倍数,叫做这几个数的公倍数;其中最小的一个数,叫做最小公倍数。
11、 求两个数最小公倍数的方法:(1)列举法;(2)先找出较大数的倍数,圈出较小数的倍数,找出最小的一个;(3)分解质因数法;(4)短除法。
12、 如果两个数是互质数,它们的最大公因数就是1,最小公倍数是两者的积;如果两个数是倍数关系,它们的最大公因数是较小的数,最小公倍数是较大的数。例:25和5 ,25和5的最小公倍数是25,最大公因数是5。
13、 几个数的公因数的个数是有限的,而几个数的公倍数的个数是无限的。
因数和倍数的知识点如下:
1、因数的特点:一个数的因数的个数是有限的,其中最小的因数是1,最大的因数是它本身。
2、5的倍数的特征:个位上是0或5的数,都是5的倍数。
3、一个数的因数的个数是有限的,一个数的倍数的个数是无限的。一个数的最大因数和最小倍数是相等的都是它本身。
4、一个数的倍数一定比它的因数大这种说法是错误的。一个数越大它的因数个数就越多,一个数越小它的因数个数就越少。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5、因数和倍数:在整数除法中,如果商是整数而且没有余数,我们就说被除数是除数的倍数,除数是被除数的因数。
1、因数和倍数:在整数除法中,如果商是整数而且没有余数,我们就说被除数是除数的倍数,除数是被除数的因数。
2、因数和倍数是相互依存的。例如:12÷2=6,我敬敏慎们说12是2的倍数,2是12的因数。
3、一个数的最小因数是1,最大因数是它亮敬本身,因数的个数是有限的。
4、一个数的最小倍数是它本身,没拿绝有最大倍数,倍数的个数是无限的。
5、2、3、5的倍数特征。
① 2的倍数特征:个位是0、2、4、6、8。
② 5的倍数特征:个位是0或5。
③ 3的倍数特征:各个数位上的和是3的倍数,这个数就是3的倍数。
6、整数中,2的倍数的数叫做偶数,不是2的倍数的数叫做奇数。 0是最小的偶数; 1是最小的奇数。
三年级的知识包括了对老师,以及对老师所给予的知识,对电影对面初步的了解,对家人的认识。都可以画思维导图,认识思维导图如下:
扩展资料:
思维导图创始人:
东尼·博赞(Tony Buzan),因创建了“思维导图”而以大脑先生闻名国际,成为了英国头脑基金会的总裁,身兼国际奥运教练与运动员的顾问、也担任英国奥运划船队及西洋棋队的顾问。
又被遴选为国际心理学家委员会的会员,是“心智文化概念”的创作人,也是“世界记忆冠军协会”的创办人,发起心智奥运组织,致力于帮助有学习障碍者,同时也拥有全世界最高创造力IQ的头衔。
思维导图的应用:
思维导图是有效的思维模式,应用于记忆、学习、思考等的思维“地图”,有利于人脑的扩散思维的展开。思维导图已经在全球范围得到广泛应用,新加坡教育部将思维导图列为小学必修科目,大量的500强企业也在学习思维导图,中国应用思维导图也有20多年时间了。
“倍”与“倍数”虽然只有一字之差,却是两个不同的数学概念,只有真正明确它们各自的内涵和使用范围,才不会在理解和应用上造成混淆。 “倍”指的是数量之间的关系,它建立在乘法概念的基础上,在实际教学中,是从“个”和“份”逐步抽象出来的数学概念。 例如:白布8米,花布的长度有4个8米;或者说把白布8米看作1份,花布的长度是4份。这里所说的“个”与“份”,换成数学语言就是花布的长度是8米的4“倍”,花布的米数是8×4=32(米)。由此可见,“倍”的出现是从生活中的“个”与“份”逐步抽象出来的,是建立在乘法概念的基础上的。 “倍数”指的是数与数之间的联系,它建立在“数的整除性”这个大概念的基础上,是在明确“整除”的前提下,与“约数”同时建立的。 例如:28是7的倍数,因为28能被7整除。28÷7=4,28是7的4倍,如果用乘法表示这三个数的数量关系,则7×4=28,7的4倍是28。由此可见,前者的“倍数”是严格限制在“整除”的范围内,而后者的“倍”只体现在乘法的概念当中,这是两者的明确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