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时候因为很多人都会选择一些贵重的东西和自己尸体埋在一块,于是古代就出现了一些摸金校尉的称呼。在书中记载到,古时候的盗墓分为两种,第一种就是官盗。第二种就是民盗。
管道都是有讲究的,其中包括看风水、闻气味、找棺椁等手段,但是在古时候却出现一个人盗墓居然不是为了宝贝而是为了和尸体一起睡觉,那么我们就来谈一谈西汉有个王爷喜欢盗墓,但不是为了宝贝,而是要跟女尸睡觉?这个王爷是谁呢?
原来今天这个主人公就是汉景帝的曾孙他的名字叫做刘去,这个人可是可恶至极啊。不仅恶心而且还非常的无耻。在书中记载到,别人盗墓只是想要其中的宝贝,而刘去这个王爷却是有一个癖好,他盗墓的目的不是因为宝藏,而是为了寻找刺激。如果在墓地之中有好酒的话,他一定要打开品尝品尝一下,如果墓地里面有宝剑的话,那他就要拿来玩一玩。
这些都是可以忍受的,最让人生气的是有一个特殊癖好。如果这个墓地的主人是一个女尸的话,他会晚上偷偷的把这个女尸抬回家里,而且还要和这些尸体一起睡觉,如果这个女子是皇帝的妃子,那他也就更喜欢了。
在书中这样说道,刘去这个王爷小时候受过一些刺激,精神上出了一些问题,所以人也变得奇怪,他老师也劝过他,但是刘去却把他的老师杀人灭口,最后因为种种原因,他自杀了。
你信不信世界上有僵尸?肯定很多人是相信的,例如南派三叔在《盗墓笔记》的开始提到了一种僵尸——血尸,这是一种攻击力极强,力量奇大,并且含有剧毒,活人与之接触即亡的超级粽子。之所以称为血尸,是因为它是红色的,墓中大量使用辟邪的朱砂,使粽子呈现红色。(马王堆辛追古尸)这个品种的粽子到底有没有呢?据说见过的人都死了。幸好,咱们大荆州曾出土过一具血尸。1975年,考古工作者对湖北省荆州市城北约五公里处的凤凰山进行发掘。这里有秦和西汉时期的古墓180多座,在发掘到编号168的古墓时,发现了这具血尸。(荆州医院医生给出土西汉古尸做解剖手术)这具古尸名字叫做遂,活了60岁,身高1.678米,体重52.5公斤,AB血型,32颗牙齿整齐牢固;皮肤、肌肉等软组织均有弹性,四肢大小关节亦可活 动。下葬于公元前186年,而马王堆汉墓的辛追下葬于公元前167年;也就是说,遂比辛追年代还早,保存情况还好。为什么遂的尸体能够历经千年不腐呢?主要是其特殊的棺液保护。(遂出土时全身血红)出土时,遂的尸体浸泡在内棺十万毫升含有硫化汞等成份的棺液里。这种绛红色的棺液由几十种中草药组合而成,主要成份是朱砂,以至于遂看起来全身血红;偏碱性,因此古尸身上的毛发、指甲壳和衣物全部都被溶解了,唯有那双麻布袜子因其具有耐碱性才坚守岗位至今。(千年不腐的麻布袜子)遂生前是名官员,当然比辛追的地位要低。他在向阎王的自荐书中提到,自己任职五大夫,相当或略高于古时的县令,约等于现在的副厅级干部。(遂馆藏全貌,旁边为内脏,尸体中间的缝线为解剖时留下)如今,遂的千年不腐之身作为镇馆之宝,藏于荆州博物馆。对了,有一点很重要哦,要想不走光,还是要穿麻制衣服,2000年不腐,这质量杠杠滴!
掘墓鞭尸是一个比喻性的说法,通常用来形容某个人或组织在努力挖掘过去的事情,或者试图从已死的事物中获得利益。
拓展:
这个说法源自于古代的民间故事和传说,其中一些人会用鞭子打开坟墓并盗取墓中的财物或尸体。因此,“掘墓鞭尸”这个词汇通常会被用来描述那些试图从过时的观念、思想或方法中获得利益的人或组织。
在现代社会中,“掘墓鞭尸”这个说法通常被用来批评那些过时的思想观念,或者那些试图从已死的产业或市场中获取利益的企业。例如,一些公司可能会继续坚持过时的业务模式或产品设计,而不愿意改变或适应市场的变化,这就被称为“掘墓鞭尸”。在政治和社会领域中,一些人也会被批评为“掘墓鞭尸”,因为他们过分依赖过去的经验和方法,而不愿意接受新的挑战或想法。
掘墓鞭尸的意思是在人死了之后挖开他的坟墓,鞭打他的尸体,它用来形容凶恶或者仇恨很深,在古代,这是一种古老的、严厉的惩罚。
掘墓鞭尸出处西汉·司马迁《史记·伍子胥列传》:“伍子胥求昭王,既不得,力掘楚平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然后已。”语法:掘墓鞭尸作谓语、宾语、定语;用于仇恨很深。
掘墓鞭尸造句
1、在李林甫被皇帝下令掘墓鞭尸之后,居然没有立刻凑上前邀功领赏。
2、春秋时,没伍子胥掘墓鞭尸的说法;战国时,有了鞭坟的故事;到西汉司马迁时,变成了掘坟鞭尸。
3、会首放心,他们谁敢先死,我老白就效法古人掘墓鞭尸。
4、皇帝陛下的一句气话,就能让他死后,依旧要被掘墓鞭尸!这样子肯定不对劲儿。
5、一派是《吴越春秋》,不但掘墓鞭尸,还挖眼睛;另一派是《越绝书》,回到了鞭坟,没有掘墓鞭尸挖眼睛。
6、古人掘墓鞭尸报仇雪恨,难道我就这么让这个家伙平平安安地离开人世?不行!就算是他死了,也要挖出来他的五脏六腑,决不能叫他囫囵着身体火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