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民国《洮南县志》记载,1905(清光绪三十一年)设置瓦房镇,又名龙华镇,隶属洮南府,因驻地瓦房而得。1913年(民国2年)隶属洮南县北乡,1925年(民国14年)设第五区,1933年(伪大同2年)设第六区,隶属洮南县,1935年(伪康德2年)设瓦房保,隶属第六区。1937年(伪康德4年)设瓦房村,仍属洮南县。1946年设瓦房镇,洮北县人民政府驻地。1948年9月撤销洮北县并入洮安县(白城县)设瓦房区。1950年改为十一区,隶属白城县,1955年改为瓦房区,1956年撤区划为瓦房镇、共和乡、崇德乡、互助乡。1958年瓦房镇崇德乡、互助乡并入共和乡,同年10月划归洮安县,1959年成立瓦房公社,1983年改为瓦房乡。1984年改为瓦房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