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记一个人,越是想忘记一个人越是忘不掉。人和动物最大的区别就是人有记忆力,人有感情,不是七秒钟的记忆的深海之鱼。
人和人一旦有过故事,就很难在彼此的记忆里抹去。我们会发现不熟知的,没有很多交集的人,我们很容易忘记,甚至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到,每天路上擦肩而过的那么多路人甲乙丙丁,我们都是擦肩即忘。那是因为我们不曾有过故事。
曾经在一起的恋人,刚刚分手的时候满脑子都是对方,连吃饭睡觉做梦,眼前浮现的都是这个人。 我们会痛苦不堪,我们会泪流满面,恨不得马上失忆忘记对方,好摆脱痛苦。
但是如果真的可以选择瞬间失忆,有多少人愿意失去一切有关这个人的记忆?我想很多人都是舍不得的。彼此曾经爱过,那些美好的感情我们都不想忘记。
相反,越是刻意地去选择忘记,越是难以释然。看到曾经收到的礼物会想到Ta,路过曾经一起去的餐厅,也会想到Ta,就连听到一首老歌也会想到Ta。
不是因为放不下,只是因为啊,你们曾有过很多美好的时光。
那既然如此,忘不掉就不要选择去遗忘了吧,随着岁月的流逝,你会发现没有那么痛苦了,相反,时间会过滤掉令人伤心的记忆,将一切美好的模样刻在心底。
张爱玲曾经说过:忘记一个人只需要两样东西,新欢与时间。如果还是忘不掉,那就是时间不够长,新欢不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