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的那点事

2024-01-24 16:22

我一朋友在前几天看了一套二手房,由于业主不在本地,房产公司要求先缴点诚意金,考虑到业主需要回来办理手续,朋友很爽快的和房产公司签了个合同,缴了2千。但后来业主要求提高诚意金... 我一朋友在前几天看了一套二手房,由于业主不在本地,房产公司要求先缴点诚意金,考虑到业主需要回来办理手续,朋友很爽快的和房产公司签了个合同,缴了2千。但后来业主要求提高诚意金,估计是怕别人玩他,要求先缴4万,由于当天没带够钱(出于谨慎要考虑下,和家人商量下)。后来经过协商,第二天,朋友和房产公司写了一个委托合同,对房屋位置,房屋里的情况做了记录和说明,并将这2万做为定金写进了合同(另外还写了一张收条)。故事就从这里开始的,签合同的第二天,房产公司和朋友说:“业主的户口暂时还迁不走,估主要放一段时间”,经过咨询,朋友答复:“只要写个协议,说明情况,什么时候迁走,一年半载还是没问题的。如果太长的话,就把朋友的户口做为主户,业主的做为副户,这样十年八年都没问题”。原以为这是很好的解决方案了,没想到过了一天,房产公司又说,业主要求付全款(本来委托合同上写的是贷一部分),朋友又和家人商量了下,又和房产公司打了个商量,由朋友先向朋友借点钱出大部分,然后房产公司也借朋友点钱,在贷款后把钱还回去,很好,朋友以为事情搞定了。没想到过一天,房产公司又整些事情,他很直接的告诉朋友,业主不卖了,叫他去房产公司把钱退了。我的个去,
2024-01-24 17:10
1、如果收到定金未履行合同,责任方需双倍给付。至于会不会承担其他责任,要看合同约定。
2、房地产公司对自己的免责在法律上无效。这是属于显失公平的合同。所以还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