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原副县长、公安局原局长张少雄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原副县长、公安局原局长张少雄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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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清远市委批准,清远市纪委监委对连南瑶族自治县原副县长、公安局原局长张少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少雄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廉洁纪律,退休后违规到企业任职取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矿山经营、案件办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少雄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清远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清远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少雄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退休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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