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认房不认贷”!三门峡住房公积金新政

落实“认房不认贷”!三门峡住房公积金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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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经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群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住房套数认定上不再考虑商业贷款情况,落实“认房不认贷”政策。

据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科负责人介绍,“认房不认贷”政策具体包含以下几种情况:

一、借款申请人在三门峡市无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二、借款申请人在三门峡市有1套住房的,或在三门峡市无住房但在全国范围内有1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或在三门峡市有1套住房且在全国范围内有1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执行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三、借款申请人在三门峡市有2套及以上住房,或已使用过2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公积金贷款。

此外,我市自2022年10月1日起,已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利率,5年以下的年利率由2.75%下调为2.6%,5年以上的年利率由3.25%下调为3.1%,二套房年利率保持不变。

上述政策将为更多想置换房子的购房人提供购房便利和实惠,减轻购房负担,助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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