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虎”,被逮捕(附简历)

一“虎”,被逮捕(附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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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重庆市总工会原主席郑洪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郑洪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郑洪

2023年3月消息,郑洪被查。

2023年8月消息,郑洪被“双开”。

经查,郑洪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性原则,违背党中央关于工会工作决策部署,将党和国家的荣誉私相授受;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和打高尔夫球活动,违规组织公款宴请;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职务晋升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收受礼金,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道德败坏;毫无纪法意识,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郑洪简历

郑洪,男,汉族,1955年5月生,重庆江津人,中央党校研究生,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1976年5月参加工作,197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6.05-1978.02 四川省江津县吴滩区委副书记;

1978.02-1981.03 四川省江津县现龙乡党委副书记、书记;

1981.03-1982.06 四川省江津县石门区委副书记、书记;

1982.06-1984.02 四川省江津县委常委、石门区委书记;

1984.02-1986.03 四川省江津县委常委、共青团县委书记;

1986.03-1987.03 四川省江津县委常委、副县长;

1987.03-1992.08 四川省江津县委副书记;

1992.08-1993.08 四川省重庆江津市委副书记;

1993.08-1997.06 四川省大足县委书记;

1997.06-1997.12 重庆市大足县委书记;

1997.12-2000.12 重庆市合川市委书记;

2000.12-2001.02 重庆市九龙坡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理区长;

2001.02-2001.12 重庆市九龙坡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1.12-2008.01 重庆市九龙坡区委书记;

2008.01-2008.03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九龙坡区委书记;

2008.03-2012.11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12.11-2015.12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市总工会主席;

2015.12-2018.01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市总工会主席;

2018.01-2018.04 重庆市总工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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