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猛无知的年代

生猛无知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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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有本很流行的网络小说,叫《第一次亲密接触》,也就是这本书诞生了第一代的网络用语,比如:青蛙、恐龙、见光死。。

也是我的大学年代,那会手机还是土豪专用,寻呼机尚未普及,QQ的图标还是一个很瘦弱的小企鹅,聊天室是最火爆的交友平台,根本没有摄像头,见面失败的风险相当高,一般都是以哥们的临时电话为借口逃脱。。

由于现实中暗恋的校花投入他人怀抱,受挫的我便在网络中寻求慰藉,也就遇上了她:“小笨鸭”。

假如没有网络,我想我跟小笨鸭交集的机会应该很少,因为我在武汉上大学,而她在湖北省内一小城市里当超市收银员。但,年轻的心灵总容易发生碰撞,没聊几次,我们就互加了好友,每次上线总要聊上一会。

我当时都不知道她是有男友的,也没问过,直到有一天,她给我发来信息:在吗?我记得你好像是学法律专业的,有个急事需要向你求助!

紧接着,她告诉我说,她的男友参与了一次斗殴事件,把别人给打残了,被关了看守所,她实在没有办法,便向我求助。

话说,虽然学的是法律专业,但一方面我是学渣,另一方面,当时专业课还没怎么开,所以真提供不了啥帮助。

不过,男人都不想在女人面前丢面子的,于是,我绞尽脑汁地挤了些意见出来,归根到底就一句话:如果对方伤得不算特别严重的话,唯一的可能就是花钱消灾,免于刑事诉讼最好。

老半天,小笨鸭才发来一条:“对方少了条胳膊,命都还在抢救。看得出,她的心情极其低落!

我觉得是个机会,于是很直接的跟她说:放弃吧,你男友不值得你等,轻易用暴力解决问题的男人,从来都不靠谱。

紧接着,我又加大攻势:其实,在网上和你聊了这么久,我发现我喜欢上了你,要不,你跟我吧!
在那个网络初启蒙的时代,每个上网的人都对网恋这个新生词汇充满了好奇,甚至是憧憬,所以,固然我说得冒昧,她却并未拒绝,只是例举着种种不可能的原因,而我则对症下药,一条条地辩论,最终,感觉到了她的松动。

有一天,突然有个网名叫“午夜放纵”的女性加我好友,我下意识地直觉,这个是“小笨鸭”的马甲,是换号来试探我的,不然不会用这么诱惑的名字。

那就将计就计吧,这个午夜放纵一上来就豪放的对我各种挑逗,我假装一本正经的拒绝她,理由是:我已经网恋上了一个好女孩,请你自重。

这次考验很顺利的就通过了,没几天,她在网上给我留言,说要和同事来武汉玩,可以约见面,于是我们约定了第二天下午两点,在汉口的某公园见面。

那天,我在武昌出门的时候还是艳阳高照,公交车开到汉口时,却下起了瓢泼大雨。

于是,我们在彼此都很狼狈的情况下见的面,她给我的第一印像不太满意,因为她略嫌丰满,关键是还留了一头短发,这在我看来就缺了些女人味。

不过,当时的我正处于饥渴无限的青春期,而且是宿舍里硕果仅存的元老级处男,我曾经无数次宣誓,一定要在大学里告别处男的身份,而小笨鸭的出现,在我看来就是个契机。
为了缓和初见面的生份,在她同事的提议下,我们仨便坐在雨后的公园石桌上斗起了地主,如此玩了一个多小时,已经渐渐熟悉了起来,她那个同事也很识趣,找了个借口先走了,而她,也只好跟我回了学校。

我自己在校外租的房子,帮她把行李放下后,就带她去外面吃饭,一直高谈阔论着所谓的人生理想,她倒是听得很认真,还时不时的点头表示赞许。

回出租屋的路上,我试探着问:我可以牵你的手么?她没吭声。

过了一会儿,我渐渐胆子大了起来,便小心地牵了她的手,她并没有挣脱,这是我第一次牵女孩的手,心情激荡!
回屋之后,我们继续斗地主,惩罚方式是在脸上画东西,虽然这方式很狗血,但对于增进男女之间的情趣确实有效。

渐渐的,气氛越来越好了,我们甚至开始打闹起来,就在这样的肢体接触中,我猛地一把把她扑倒,可不敢下一步的动作,红着脸轻声问:我可以吻你么?

她仍然是没吭声,只是看着我,不过看得出来眼神中的鼓励,所以,我献上了我的初吻。

曾经,当我第一次看到校外墙上的自动售卖机时,很好奇,被身边的哥们嘲笑过:那是我们男人用的东西,小孩子别问。于是,我用一枚硬币换了一个套套,而他跟了我两年多,却一直没机会用,今天,终于可以发挥它的价值了。

就在我即将进入她身体的那一刻,她忽然问了句:“我是你的什么人?”

苍天啊,大地啊,这个时候你可以是我的祖宗!我一脸凝重的、咬牙切齿的宣誓:你是我的女朋友!

这句话像一把钥匙,可以直通快乐天堂的大门,我终于告别了处男时代,差点泪流满面。

见到了血,我问:你是处女么?
她反问:你是处男么?
我想着决不能丢脸,便一脸认真地撒谎:不是!
她说:你确定这是你的真实答案?

被人当面揭了短,我变得气急败坏了,也开始攻击她:“我就知道,那个午夜放纵其实就是你!”

她一样年少气盛,反唇相讥:“跟你说,牵女孩的手和吻女孩子,不要傻乎乎地直接问出来,因为,那样太幼稚了,大煞风景。”

还是我先败下阵来,我开始好好说话:对不起,我确实没经验,我是处男。

她也跟我好好说话了:你刚才看到的血,是因为我大姨妈还没走完。。

她在我这里住了三天,那三天的每个傍晚,我都带她到校园里溜一圈,牵着手,仿佛在跟别人证明着什么!

三天后,我送她去了车站,汽车慢慢驶离的刹那,我感觉很难过,甚至有点想哭,忽然想到她说起过自己会晕车,于是在旁边小卖部买了一袋话梅,冲到窗口递给她。

回去以后,她在QQ上给我留言,说这个小举动让她感到很暖心。可我毕竟是第一次恋爱,很快,又为点小事争吵起来,她气得不太想理我了,于是,我跟她说,我现在就买车票去找你!她说:你只要来,我就原谅你!

奔波了5个小时后,她在车站接到了我,而且,直接把我带回了家。

年不更事的年纪,这样的举动太生猛了,可想而知,她父母对我的态度:突然冒出来一个所谓女儿的男朋友,还吃住在自己家里,作为一个学生也不好好念书,现在就来见父母想闹哪样?况且,这个家伙还经常单独跟女儿混在一个房间里!

终于,她妈妈找我谈话了,明确表示希望我立即离开。我这才后知后觉地告辞离去,当然,我并没有真的离去,而是跑到附近的网吧泡了一个通宵,因为小笨鸭说,她准备第二天跟我一起私奔回武汉。

第二天一早,她就来网吧找到我,两人二话不说就坐上了去武汉的客车。

出了车站走在长江大桥上,吹着江风,我用泰坦尼克号里的经典姿势从后背环住她的腰,她很自然的闭上双眼,嘴里念叨着:即使将来我们不在一起,这也必将是我们一辈子的回忆。
是啊,一辈子的回忆。此时此刻,我用文字把这段回忆写了下来,小笨鸭同学,此时的你又在哪里?却还记得我么?
回到出租屋后,又一起生活了几天,她便说要找工作,正好她的中学同学在汉口,据说混得不错,她打算去投奔。

我陪着她去了汉口,当晚留宿在她同学那里,第二天我就回学校上课,毕竟不能荒废了学业,她也要开始找工作,于是跟她说好了,周末再过来看她。

接下来的几天,她都没上网,那个年代都没手机,我以为她累了也没在意,直到周末到她同学那里去敲门的时候敲不开,我才意识到不对劲,坐在门口的台阶上,一直等到黑夜降临,有了种很不好的预感。。

无奈之下我回了学校,上网留言问她到哪去了?一直等到第三天,她才给了我回复,轻描淡写的一句话:“我回家了,因为你一周都没联系我,我以为你不愿意联系我了,所以我就回家里继续在超市工作了。

这?让我怀疑原来感情竟然这么脆弱的?但接下来的剧情,反转得让我可以在一夜之间长大。
几天后,QQ上收到一条好友验证信息,对方自称是她的男友,说很迫切地想跟我聊聊,我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怎么那么快就放出来了?

对方比我想像中要斯文,不像是那种粗鲁的小流氓,他的语气很诚恳:“我不管你们曾经发生过什么,但是,我希望你不要再跟她联系,把她还给我,好么?

我当然不能这么怂,雄性动物为了争夺交配权都可以你死我活的,何况对方只是个小流氓?我开始跟他撕逼,并且表示,你这样的男人根本给不了对方平稳幸福的生活!

可对方面对我攻击性的言语,竟然克制而礼貌,只是轻轻地说了句:“你知道么?她曾经怀过我的孩子,如果不是这次意外,我们已经结婚了。”

这句话秒杀了我的锐气,不,应该说是杀人诛心,我彻底的败下阵来!

为什么她从来没跟我说过这些呢?她们之间还经历过什么我完全不知道,我只是单纯的以为着我们在恋爱,可实际上,我都未必了解她的!

于是,我回复到:抱歉,我没想到情况会是这样,那么请你放心,以后我不会再出现。
说完,便把他拉入了黑名单,想了想,又找出小笨鸭午夜放纵,颤拌着默默地拉入了黑名单。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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