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法治的要义:良法而治

6.法治的要义:良法而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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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知墨知陌

    真的很感谢罗老师书中这章带我又以新的角度看待这个世界,也感谢up主的配音。 没有绝对的对,也没有绝对的错。那么我思考的是这句话本身是对是错呢?好像这句话本身既不是绝对的对,也不是绝对的错。因为这句话本身似乎并非意在传达一种绝对的观点,而是在输出对于对错的追求是无意义的,因为在相对的条件下,对与错、善与恶之间的距离似乎只有一线之隔而存在相互转换的契机。 正如罗老师所言,如果法治即是一元论与多元论的统一,那么在下深思这个世间或许不也是绝对论与相对论的统一吗?那么这个世间的正义不也是相对的正义与绝对的正义的统一吗?那么谁又能笃定所见之正义是绝对性还是相对性呢?法治又是否总能做出绝对正义性的推断呢?

  • 亲亲兰波

    那个各位,有没有人能解答一下我的疑惑啊?什么叫完美的圆,定义是什么,如果人不能画出完美的圆,那这个定义又是有什么产生的,为什么会说其为客观存在的。

    海天鱼 回复 @亲亲兰波: 但是大部分人,却又认同他是,所以客观来说在人们心里是存在的且追求的

  • 熊童子_3m

    既是一元论又是多元论,又被启发。就好像波粒二象性一样

  • 孤独逆旅

    读得很棒!不过应该是色拉叙马霍斯

  • 听友297757829

    讲得很棒!

  • 嘿_有点is

    黑暗是光亮的缺乏,寒冷是热量的消失,仇恨是爱的匮乏

  • 嘿_有点is

    正义只是强者的说辞,强权即真理,正义只是强者的利益

  • 九仔_y6

    圆规呀!

  • 代宇凡同志

  • 亲亲兰波

    既然是理想,又为什么会是客观的,难道不应该是人创造了这个理想,然后再不断地去创造它,完善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