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新政】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新政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第一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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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晓红:国家税务总局评选优秀税政微课《晓红说税》主讲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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