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4【答疑】殷烁:比较必须是客观的吗?

024【答疑】殷烁:比较必须是客观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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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正文:


提升思想软实力,教你嘴上硬功夫。

大家好,我是殷烁。

今天由我来为大家答疑解惑。


“怎样把问题想深入——学会归因”一期,有一位观众的留言评论道:“感觉大多数的题目都要拉回客观的利益比较,主观方面都留到价值部分煽情去了。”这位同学的潜台词,想必是想问:主观层面上,难道就不能进行有效的比较了吗?


听到这里,相信很多同学会觉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主观、主观,因人而异才叫主观,都因人而异了,你比个鬼啊?对于这些同学,我只想说,您们的理解……其实也不算错。这个世界上,严格意义上纯粹主观的事物,并不是那么多。


举例来讲,你说审美是主观的,那流行又是怎么一回事;你说口味是主观的,八大菜系各有特色又怎么说。再比如,如果一个留学生,毕业的时候考虑是应该待在国外拿绿卡,还是应该回国发展呢。这时候你说我怎么知道,看你主观选择,有本事的人在哪都有本事,没本事的人那都吃瘪。这话乍一听倒也没错;但是结合每个人的具体情况,是不是可以比较一下,国内外购买力平价后的平均工资哪个更多,从事的行业在两个国家分别是怎样的情形,甚至个人的情感问题呢?


所以,无论是生活中还是辩论场上,遇到问题的第一时间,还是要考量一下,这是不是真的只是一个主观选择的问题?看似主观的选择中有没有客观性的存在?这些客观性的部分,可不可以在同一个平台下通分量化?排除掉这些之后,我们就剩下了真正的主观选择:基于身份和价值观等个人因素所作出的决定。




可能到这边大家就想问了,我就关心这部分纯粹的主观选择,两个选项能不能比较?我也只能坦诚的告诉大家,能也不能。不是为了和稀泥:不能的地方在于,倘若你问有着相反立场的两个持方,能不能说服彼此,那是一定不能的。有一个很粗俗却很精辟的说法,叫做屁股决定脑袋


举例来说,一个南方姑娘和一个北方汉子谈婚论嫁,南方姑娘说我们这的规矩是男方出彩礼,北方汉子说我们这规矩是女方出陪嫁,倘若两方都抱定了心思,那大概率就是谈不拢了。能比较的地方在于,很多时候除了抱定心思的这两个人或者两方,还有个不明就里的第三方,比如辩论赛里的评委,挥舞着键盘的利益不相干网友,甚至某种程度下的西方陪审团。所谓的主观层面也可以比较,无非就是把原来这些屁股坐正的人的凳子给踹歪了,让他们坐到我们这一方的板凳上来。如果说客观层面的比较,核心是多少、大小、长短、盈亏这些能够量化的部分,那主观层面上比较,核心就是“你是谁,我是谁,为什么咱们俩应该站一边”这样的身份价值认同。




很多同学听到这可能不开心了——“你这不就是拉人站队嘛?咱们辩论向来讲究求同存异,你给我来个党同伐异,还能不能愉快的玩耍了。”对此我只想说,没办法。一个人在社会中不太可能彻底摆脱他的身份而存在。为自己所在的阶层,所在的位置,所在的团体的利益代言,争取更多中立人士的同情和帮助,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很多少数群体的公益组织,不就一直在做这些么。至于竞技辩论的比赛,有时候也会出现些题目,尤其是在价值性的辩题里,比如:“电车难题里,你要不要掰下那个操作杆”之类的。哇,每次抽到这样的题目,我也想说老夫想扳就扳你管得着吗?当然,作为一个合格的辩论员,抽到这样的题目,也要风度翩翩地打下去。


讲到这里,我们就可以回答第二个问题了:为什么在辩论比赛,乃至生活中,大家普遍使用“煽情”的方式来处理主观层面上的比较。一分为二,初通辩论的同学,往往是因为看着人家高手这么做,他也就跟着学了。而高手煽情,是为了激起同理心,构建自己和评委价值基点上的共识。听起来很玄学是不是?其实道理很简单:既然“主观”层面上的比较的目的,就是拉人站队,那引起情感共鸣,肯定是非常有效的策略之一。


举个例子,前两天我在某著名论坛上看到一个问题:【撞了豪车的人,活该毁一生吗?】标题很惊悚,事情其实不复杂。一个开现代的车主,在道路上违规调头,装上了一辆价值八百多万的劳斯莱斯。两辆车上人都没受伤,现代车主事故全责,但是保险根本覆盖不了几百万的赔偿。高潮来了,劳斯莱斯车主下车之后,没有破口大骂,而是轻描淡写的来了句“卖房吧”。一石激起千层浪,网上的讨论热烈无比。而讨论的重点,也很快地的从事故权责几几开,修车要花多少钱,中国法律目前是怎么规定的等等客观性的问题迅速回到了最开始的疑问:活该吗?比较有代表性的两派网友分别是这么说的:


活该一派讲,犯了错,就得认。如果后悔有用,要警察干嘛?你要是撞死了人,是不是倾家荡产也该赔。要想不赔,好啊,当初别违规不就是了;要是实在忍不住,买高额保险去啊。说罢话锋一转,道,开车的人都知道,这种实线掉头的司机有多可恶,上次我就在那啥啥路被个缺德司机给别了,差点见阎王……下面一片赞同,纷纷谴责违章司机自作自受。


反对的人当然也有自己的讲法,说:全责该赔我们从来没二话,但是你考没考虑,假如你开劳斯莱斯违章把我的车撞了,只要赔个几万块,我违章撞了你的劳斯莱斯,就得倾家荡产?违章要罚我们认啊,可我又不是撞死撞伤了人,凭什么只因为你开了个劳斯莱斯,我就得把背着二十年房贷的一辈子心血也给赔上?你让我买保险,且不说有没有那么大额度,凭什么要让所有的普通车主,为了那少数的豪车车主多交那么多保费?马路是给你们有钱人开的吗?说到这,下面又是一片赞同,号召让每一个豪车车主购买天价保险,赔偿应该有上限。


当时看到这一幕,我是不得不感慨网友的素质其实是在不断提高的。撇开网友们对中国交通法规和保险了解稍有偏差不谈,双方都在不自觉中,运用了“换位思考”的煽情技巧。觉得活该的一派,把自己代入了遵纪守法的好司机的行列,自然,现代车主这种明显违反交通法规的危险举动,就非常令人恼火了。那同情“现代”司机的一派,自然就是把自己代入了开普通车的普通人,觉得开豪车上路的人都是碰瓷,人谁不犯错,凭什么你开豪车犯错就是小意思,我开普通车出事就要赔上半条命。那自然出言不逊的豪车车主也就成了众矢之的。所以,倘若这个话题成为比赛中的辩题,双方大概率绝不会放过将评委拉到自己阵营的机会的。毕竟咱们大多数人,是开不起豪车,又遵纪守法的普通好公民嘛。这也就是煽情的用处。


那么最后一个问题,自然就是,主观的比较,到底有没有意义?老实讲,这个问题没有标准答案,我谈一点个人的看法。


首先,主观比较,尤其是换位思考下的主观比较,确实能够帮助大家更好的理解,为什么一些人的想法是这样的,那些人的想法则不然;能够在辩论之余,审视,不同身份、地位、格局的人的所思所想,不能说是没有意义。


但是怕就怕在,过犹不及。很多同学会有这样的误解,既然主观比较重点在以情动人,那揣摩好评委的喜好,肯定是首要之义?这么想就明显出了偏差。哪怕从功利的角度讲,“看人下菜碟”也是不稳妥的策略,我不认为有人在竞技辩论里,能够每次都把握住每个评委的脉搏;


再就是,我个人希望,辩论员在一场辩论赛之后,还是能够给予大众以普世的新思考,新感悟,而不是纯粹个人化的浪漫和感动。术业有专攻,辩论和辩论员终究要面向大众,以理服人和以情动人,不可偏废。至于纯粹的浪漫和感性,还是交给诗和远方吧。


本期的作业,自然就是请大家在“撞豪车,活该倾家荡产吗?”这一题中,挑选一方,进行申论,同样也可以反驳别人发出的申论。我会尽量给大家一些建议的。


更多精彩尽在超级辩手,我是殷烁,咱们下期再见。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 一周_ei

    撞豪车应该倾家荡产。在刑法中,我们通常考虑预见可能性。在现代车主违反交通规则的一瞬,事实上,不能完全否认他不具有预见可能性,而依然放任自己的行为,既然过于自信能够避免(严重结果),为什么不能承担自己的后果呢?再次,对其他人的生命造成了抽象的危险,抽象的危险又造成了实害,是不是应该考虑他造成的抽象危险对其他人的人身安全的威胁呢?所以,他违反的不仅是交通规则,更为重要的是,他轻视他人的人身安全。对方说,几百万的车撞了几万的车的代价明显小于倾家荡产,对于普通小市民来说,的确难以承受。但是几百万的车,不也是别人无数个奋斗的日子取得的,一分汗水一分收获,凭什么一个阶级差异就一棍子打死?

  • 超级辩手

    答题参考: 在这节课中,殷烁老师主要教给大家的是利用听者的主观心证做出渲染和说服的比较方式。 大家不妨想一想,如果你要支持豪车车主,或是普通车车主,各自能有什么身份定位可以代入?在这个话题中,还有别的立场存在吗? 当然,这道题其实也可以转化为客观分析,例如,我们可以试着分析不同情况下对社会的损益,然后转化为金钱、财富、制度等共通的变量进行比较。这里也可以参考《011【立论】丁冠羽:政策性辩论思路Ⅱ——得失怎样衡量》这节课喔。

  • 听友403324963

    反方:我们说撞豪车就应该倾家荡产对撞豪车的人惩罚未免太过严重 因为撞车的人也许只是第一次开车 谁都有第一次开车的时候 就因为撞了一下就得背负几十年的外债 这样的话,谁还敢以后买车去路上开 所以我觉得对于大多数人来说 应该惩罚轻一些,而不是倾家荡产那么严重 其余部分让保险公司承担一些 这样以后大家也会更放心的买车了嘛

  • 君平_帕特里克

    非常有启发。想想怎么把这种思考方式化为自己以后思考问题所用

  • KKLiang

    有钱人开好车被撞,如果成本被摊分回被撞车主,不就是在拒绝大家往更好的未来努力的动机?那么住好房子的人遭小偷,房产被破坏是否也都要比照办理?因为他精心打造梦想的房子太浮夸,所以活该被破坏?照这个逻辑,是不是每个人都比穷就好,因为富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今天1个亿,然后1000万,然后100万,在社会上你总能找到收入更低的人在排斥赚更多的人,要是法律真的这样设计,我们就一直往更低阶的生活方式倒退。

    殷烁_kp 回复 @KKLiang: 还是一样的问题,态度有,论证缺失。

  • 风筝shmily

    曲高和寡,阳春白雪,有深度的辩论,想要理解透了,需要深刻的逻辑思维力的支撑。良心之作👍

  • 留金AAA

    反对,豪车应该买高额保险,豪车应该和古玩、珠宝一样,放进保险柜里,自己拿出来随便在大街上走,出了意外就应该自己买高额保险承担。普通车主承担保险额之上的一定比例,不应该倾家荡产打上半条命。建议对豪车上路保险额上限立法~

    留金AAA 回复 @Emma311: 反驳的我无言以对呢😄

  • 竹影扫阶_yp

    反方:法律不是为富人这一特殊少数群体服务的,而是为普罗大众提供公平正义的制度性保障。肇事行为人在已经尽力赔偿之后表明其为自己的过错继续无休止的买单。法律对于犯罪人赔偿尚且要求保存必要生活资料,更何况民事赔偿呢。这恰恰反映了法律不外乎人情的伦理要求。至于未能赔偿的部分,应当由豪车的保险进行余额补偿,这是保险制度完善的问题。但这一制度性问题不应由行为人个体来负担。因为这是其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

    殷烁_kp 回复 @竹影扫阶_yp: 两个立场同一个问题,断言过多,论证过少。

  • 寻我启事

    夭寿了!今天居然更了两期

  • 英特纳雄奈尔_i0

    如果我是反方,只打一点,就是超过了赔偿能力情况下,能不能申请破产,重新开始,不能背一辈子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