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客观要件:行为(二)

06客观要件:行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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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肥肥明_ot

    最后一个例子,甲看到落水儿童,误以为是别人家的孩子,没救导致孩子死亡,怎么能构成不作为的过失致人死亡?这是什么理论?那岂不是其他看热闹的人都构成不作为过失致人死亡的犯罪了?真搞不懂

    奶茶三分糖1016 回复 @肥肥明_ot: 我理解是因为甲是落水儿童的父亲,甲是有救助义务的。其他围观人等无救助义务。但因为甲自己没看清,最多构成过失的不作为致人死亡,也有可能认定为意外时间。

  • 听友141799125

    组织登山 是危险行为吗?不是自陷风险吗

    树先生哈喽 回复 @听友141799125: 这里面的关键词是组织

  • 火线一天一夜11981

    甲撞伤乙抱上车兜圈,我认为是作为犯。等同于撞伤人把伤者藏起来,阻止其他人发现救助。大家的观点呢?

    夏五月_bf 回复 @火线一天一夜11981: 撞人把人藏起来,遗弃罪,阻止别人发现,产生依赖,不管怎么分析都是以作为的方式逃避救人的义务,构成不作为犯。真正不作为犯不是看你作为不作为,是看是否履行义务。

  • 秋楓_r6z

    组织登山,人卡住不救。和送溜冰鞋,摔伤不救。有毛区别?我觉得都是生活行为,都是自陷风险。为什么一个有义务,一个无义务?已郁闷死。。。。。。

    木丶风 回复 @秋楓_r6z: 我也纠结死了。爬个山难道不是生活行为吗

  • 1362836mshm

    还有男请女登山,女卡在山腰男未救女死的案例,老师说男有救助义务,因为组织登山不只是生活行为更是制造危险的先行行为。疑问:组织登山是制造了法律不允许的危险的先行行为?

    1580358lvlz 回复 @1362836mshm: 组织登山是生活行为,不是危险行为,除非是形成危险共同体,双方才有救助义务。

  • 听友202106422

    这课讲的绝了,不考也得听!

  • HHyibaoxiaozhu

    警察穿便装也有与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那么,你朋友换便装吃饭,说碰到犯罪行为可以遛???什么意思

    1558846jhsu 回复 @HHyibaoxiaozhu: 即使换了便装,你也有作为义务

  • 体系性构成要件

    但是,其阻断了别人救助他的可能性,也是不作为犯。

    听友141799125 回复 @体系性构成要件: 没有阻断吧,只是不作为。要先看有没有救助义务,貌似没有。

  • fly_jn6

    兜圈应该是作为吧,他让这个人没有别人救助的机会

    1730229scxc 回复 @fly_jn6: 感觉兜圈和把人拖到山洞应该是一样的情况?是消极的不消除危险,但没有积极创造危险。

  • 冰凌铃儿

    老师,为什么我觉得兜圈那个是作为啊,他要是不抱上车可能别人就救了

    听友22726554 回复 @冰凌铃儿: 我理解的是把他抱上车,他对你有依赖关系了,你对他也有相应的救治义务,你兜圈没有尽救治义务,所以是消极的不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