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锋》是英国著名作家、“故事圣手”毛姆最重要的长篇小说代表作之一。
美国青年飞行员拉里·达雷尔在部队里结识了一位爱尔兰战友,在一次战斗中,这位战友为营救拉里而牺牲。拉里因此对人生感到迷惘,弄不懂世界上为什么有恶和不幸。复员后,拉里既不肯进大学,也不肯就业,一心想探求人生的终极。为此,他丢下未婚妻来到巴黎,又从巴黎遍游世界,最后到了印度,终于对人生大彻大悟,返回美国,当上了出租车司机,大隐隐于市。《刀锋》的主人公拉里以著名哲学家维特根斯坦为原型,生动而又深刻地探讨和展现了西方整整一代知识分子上下求索人生意义的心路历程。
拉里对部队生活讳莫如深,但战争对这小伙子到底有多大影响还不得而知,特别是他不愿意工作是否也与此有关。马图林作为伊莎贝尔的追求者,在艾略特眼里是更适合的。作为局外者的”我”表面上对布太太的家庭事物不愿参与,实则是兴趣盎然的。
因为拉里在战争中本来会死的,是另一个战友替他死了,想不开了,不知道要怎么活。我只看过前三分之一本书。。
素描今生 回复 @馮小甯_6g: 谢谢你剧透,要不然听不下去
我为啥听得糊里糊涂的
还有解说的听众😅 拉里这么任性是因为有钱吗?
感觉经历了生死的人都会性情大变
用婚姻锁住财富和地位,然后婚内两人都公开出轨。这样的婚姻真是可怕!
大人们,总是太过急躁,急躁的想让一切马上或者一直,走在能令他们安心的轨道上。好与不好并不需要你思考,不需要你选择,你照做就是最好。而且,他们认为你是没有思考的,即使思考了,也是不对的,或者是听信了他人的谗言。
拉里跟普通人不一样时,大家就说他是怪人。
拉里不喜欢做事,现在的一些年轻人是不是很像拉里,啃老呀,躺平啦!
感觉情节抓不住心
取松花酿酒留春水煎茶 回复 @1376867nexw: 前奏有点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