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锋》是英国著名作家、“故事圣手”毛姆最重要的长篇小说代表作之一。
美国青年飞行员拉里·达雷尔在部队里结识了一位爱尔兰战友,在一次战斗中,这位战友为营救拉里而牺牲。拉里因此对人生感到迷惘,弄不懂世界上为什么有恶和不幸。复员后,拉里既不肯进大学,也不肯就业,一心想探求人生的终极。为此,他丢下未婚妻来到巴黎,又从巴黎遍游世界,最后到了印度,终于对人生大彻大悟,返回美国,当上了出租车司机,大隐隐于市。《刀锋》的主人公拉里以著名哲学家维特根斯坦为原型,生动而又深刻地探讨和展现了西方整整一代知识分子上下求索人生意义的心路历程。
为什么小说的名字叫刀锋?
读的很好,只是那个老太太的声音听起来跟快死了似的
翻译的好差啊,女孩露肩居然说“光膀子”,活脱脱粗野男蛮
唐明夕 回复 @豆角vip: 这个翻译是不错的一版,重庆有个书店老板就是因为这版书,创业开的“刀锋书酒馆”
女声配音有点做作,影响听者对作品的理解,主播要改进丫。
有书不开 在这听(●—●) 我也是醉了(●—●)
锦鲤喵本喵 回复 @听友221219266: 解放双眼嘛
伊莎贝尔爱拉里,格雷爱伊莎贝尔
铺垫好长啊……
唐明夕 回复 @Neuralink: 这要怪毛姆←_←
孱弱
再次接受布太太宴请,但面对不熟悉的宾客,我还是很幸运地从邻座女孩口中得知伊莎贝拉和拉里等人的故事。这种第三人称是大家们的常用办法,既不觉得过于平白直叙,又能透露很多信息。这位飞行员从战场退下一年多却百无聊赖地放弃工作实在有些不可理喻,也诱发读者的追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