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权益01】在校打工者是否受保护+招聘广告有无法律效力

14.【权益01】在校打工者是否受保护+招聘广告有无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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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每个劳动者都应拥有“依法知权,以法维权”的思维,不再对侵权隐忍不言。


大家好,我是晓英律师。我们进入今天的第一个问题:


在校打工者是否受《劳动合同法》保护?


现在很多大中学生为勤工俭学或了解社会在校外打工,那么在校生打工受劳动法保护么?发生工伤、薪酬争议了怎么办?


首先,在校生打工是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的,但出了事故仍然可以通过民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来看一案例:


在校大学生小王在暑期去某商场做促销员,并没有和商场签订劳动合同,后商场以销售人员充足为由辞去了小王,小王能否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求商场给予补偿,小王是否属于受劳动合同法保护的对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案例中,因小王是在校学生,在社会性质上属于受教育者,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的调整对象,与雇用方只能构成劳务关系,而不构成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如果大学生打工因在工作中受伤,可按雇佣关系中的人身伤害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大学生打工应尽量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协议,协议内容可包括:用工双方名称;劳务期限;劳务报酬;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企业的规章制度;劳动安全保护条件;人身伤害的处理办法等等内容,充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下面分享第二个问题:


招聘广告中的承诺,有无法律效力?


现在,招聘广告的承诺很诱人,什么每二年一加薪,每三年一升职。问题是,招聘广告中的承诺有没有法律效力?答案是没有,只有写进劳动合同的才有法律约束力。


来看一案例:


李某在报纸上看到一招聘广告,称年薪十万,随后李某就向原工作单位辞职,去了打招聘广告的公司,公司承诺年薪十万,但是在李某工作后发现公司按业务提成发放工资,底薪只有四万元,李某在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工资是多少,那么李某是否有权要求按年薪十万发放劳动报酬呢?  


根据合同法的原理,一份合同的成立要经过要约和承诺的程序,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是一经承诺便可发生使合同成立的效力。招聘广告从性质上说是要约邀请,要约邀请对发出人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因此用人单位不必为招聘广告中的承诺负责。


总结一下:


受聘的员工如果要使用人单位受到约束,并兑现其在招聘广告中的承诺,应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把广告的内容写进劳动合同,使之成为劳动合同的内容,从而对劳动合同双方都产生法律约束力。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员工就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履行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好,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如果您还对劳动者权益一无所知,或者对劳动者维权存在诸多疑问,欢迎您把观点或问题发布在评论区,我们一起努力,让劳动者知权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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