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合同04】必须规避的陷阱+空白合同能签否

6.【合同04】必须规避的陷阱+空白合同能签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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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每个劳动者都应拥有“依法知权,以法维权”的思维,不再对侵权隐忍不言。


大家好,我是晓英律师。我们进入今天的第一个问题:


劳动合同有“陷阱”,签订需“谨慎”


劳动合同里有哪些“陷阱”呢?


来看一案例:


李某与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岗位为驾驶员,并且在合同期满离开公司后三年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的公司任职,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但未就补偿数额进行约定。后来李某遵守了竞业限制规定,但是某公司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郑某将某公司告到法院,最终法院按照郑某离职前工资标准的50%酌情确定了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数额。这个案例中,郑某就遭遇到竞业限制条款的陷阱。


劳动合同中经常需要规避的“陷阱”有:签署空白合同;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竞业限制过于泛滥;劳动合同变更为劳务派遣。本案中,郑某的岗位是驾驶员,本就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竞业限制人员范围,但因其已经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因此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竞业限制补偿金。但是用人单位超范围适用竞业限制条款,使得劳动者丧失了自由择业选择的权利,虽然获得了一定的经济补偿,但却远远低于其正常就业所应获得的工资收入。


总结一下:


劳动者在合同签订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尤其不要在有空白格的劳动合同上签字,并坚持保留一份劳动合同原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应重视劳动合同条文的填写,尤其是格式化劳动合同中的填充内容更是双方需要特别重视的关于重要劳动权利义务的约定。书面劳动合同只有通过劳资双方就权利义务进行详细约定,才能起到规范用工、定纷止争的作用;劳动者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对于用人单位提出的各项要求,要根据自己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的特点,认真思考、慎重承诺,不要因为一次签约而戴上二次就业时的枷锁。

 

下面分享第二个问题:


 “空白”的劳动合同能签吗?


答案是,空白劳动合同绝对不能签。


来看一案例:


郑先生是位司机,应聘到某企业汽车运输公司上班,公司让他签了一份空白的劳动合同。由于公司始终没给他办理社会保险,郑先生与企业发生纠纷。双方对簿公堂时,运输公司拿出劳动合同后郑先生才发现:原先签下的空白合同上,“用人单位”一栏居然被填上了某人才资源有限公司。按照这份劳动合同,运输公司无需对他承担任何责任。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通过这个案例总结一下:


空白的劳动合同签不得。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认真审查好合同文本的内容是否完整,有无缺项或空白,起止日期是否明确等。劳动合同中一定要有用人单位的名称和劳动者的姓名以及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即使没有别的内容,仍可以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确定。

 

好,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如果您还对劳动者权益一无所知,或者对劳动者维权存在诸多疑问,欢迎您把观点或问题发布在评论区,我们一起努力,让劳动者知权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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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 1859750cffr

    已购买,怎么听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