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合同02】合同签署,哪些情况必了解+哪些条款必有

4.【合同02】合同签署,哪些情况必了解+哪些条款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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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每个劳动者都应拥有“依法知权,以法维权”的思维,不再对侵权隐忍不言。


大家好,我是晓英律师。我们进入今天的第一个问题:


◎劳动合同签署前,用人单位哪些情况必须了解?


签劳动合同前,劳动者一定要了解用人单位的家底儿?头等重要的,是要确认公司是否已在当地工商局注册,否则如果签了黑公司,那权益可就没一点儿保证了。


来看一案例:


小赵急于找工作,经朋友介绍说某网络公司工资高,小赵也没有了解公司情况下就跟着朋友来到公司上班。后来小赵发现用人单位没有实际的经营地址,而是一传销组织,几经周折才逃脱。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因此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和工作职位的相关情况。


总结一下:


我们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一定要了解以下这些情况:


一是、考察一下用人单位是否在工商局注册以及有无实际经营地址,注册的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是否一致?以免上当受骗。可以通过当地的工商局查询或者在工商局网站上查询企业的基本信息。


二是、了解用人单位招聘的岗位是什么?


三是、招聘岗位具体的工作内容是什么?


四是、用人单位对其招聘岗位的要求(比如有无资格证类的要求,学历要求等)包括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等情况。

 

下面分享第二个问题:


哪些合同条款,是劳动合同中必须有的?


答案是,企业信用信息,劳动者身份信息,以及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来看一案例:


郑某与济南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只有某公司现聘用郑某为本公司员工,合同落款是公司盖章和郑某签字,随后公司要将郑某派往某市分公司郑某不同意,双方产生争议。那么郑某的工作地点应当在哪儿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总结一下:


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以及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是一定要有的。这些内容是具有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身份的证明,是对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的确认;


即使没有别的内容,仍可依据劳动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确定。没有约定劳动期限的合同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作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


所以这个案例中由于郑某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签订地和工作地点在济南,应当认定济南某公司是劳动合同约定的郑某工作地点。

 

好,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如果您还对劳动者权益一无所知,或者对劳动者维权存在诸多疑问,欢迎您把观点或问题发布在评论区,我们一起努力,让劳动者知权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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