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档案02】档案的保管+丢了怎么办

2.【档案02】档案的保管+丢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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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耕耘一份收获,每个劳动者都应拥有“依法知权,以法维权”的思维,不再对侵权隐忍不言。


大家好,我是晓英律师。我们进入今天的第一个问题:


用人单位有权保管档案吗

有一些单位在劳动者入职时要求劳动者把档案交给单位保管,那么这些单位是不是都有权保管档案呢? 


来看一个案例:


小王大学毕业后将档案放在了某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最近小王应聘到一家建筑公司工作,公司要求小王把自己的档案交给公司保管,公司的作法是否合法呢?


依据1996年12月18日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发布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交由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普通高等院校可保管大学毕业生档案;除此之外,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更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向这些部门调档查档。


总结一下:


建筑公司是无权保管小王的人事档案的,小王可予以拒绝,并告知公司可向档案所在的人才流动服务查取。

 

下面分享第二个问题:


档案弄丢了怎么办?


档案具有为个人保存真实经历、个人行政隶属关系和为本人提供相关的人事服务的职能,所以档案一定要保管好。


来看一案例:


小孟同学认为档案由自己保管方便又安全,所以他自己保管人事档案。但是如果他把档案弄丢了,怎么办?


档案一旦丢失,需要重建档案,需到自己曾经学习过的学校、工作过的单位开具相关证明材料。丢失档案的人员补建档案时需补办很多材料:包括档案丢失证明;学历证明(如:复印毕业证或由学校出具学历证明);历次就业证明;本次失业前所在单位出具的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以及失业原因等,重建档案很麻烦。


再者,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是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的人事档案的。大学毕业生自行携带档案会造成工作中的许多信息无法入档、工作多年档案内容还是学籍档案,无法及时更新。


总结一下:


个人是不能自行保管档案的,档案交由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保管较为妥当,留存好存放凭证。如果档案真的丢失了就要走档案重建流程了。

 

好,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如果您还对劳动者权益一无所知,或者对劳动者维权存在诸多疑问,欢迎您把观点或问题发布在评论区,我们一起努力,让劳动者知权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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