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案件调查必读

更新时间:2023-06-18 12:20

在查处商标侵权案件过程中,商标权属存在争议或者权利人同时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终止案件的查处终止原因消除后应当非负或者终结案件查处程序二诉前的责令停止侵权行为财产保全

商标法

长沙小马哥02:34/04:21101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一到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商经知下23

方圆众合教育12:04/16:37260

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既不存在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的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节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

20、明确无效程序,理清两个“争议”、两种“撤销”的混乱3

法律名家讲堂02:39/09:5721

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的,并以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并以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

商经知下25

方圆众合教育09:28/14:15254

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多级登机关理,全国新的公司企业在国家工商管理局办理工商登记,其他的一般都在地方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公民,个人及私人企业一般在户籍所在地的市,县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灯具

法侓援助:商事登记的对象与登记管理机关

听友3841334903:48/04:4254

第三人要想让动产浮动抵押权取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需要办理动产浮动抵押权的设立登记机关抵押人甲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考点是抵押人甲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而不是抵押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47.钟秀勇民法精讲第四十七讲

法考辅导31:20/55:49208

合伙型股权投资基金设立应该是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去办理一个注册登记手续,合伙型股权投资基金,它的增加出资减少,出资合伙人变更以及终止清算的,应该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变更工商去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这就是到最后了

08股权投资基金的内部管理(1)

希赛网41:09/73:24435

注意是抵根据机关是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而不是抵押物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这是要区分的,因为抵押物本身还处于浮动状态并不确定,所以只能以抵押人为准,是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9客观-年前先修-民法戴寰宇11

知一法考86:47/95:1250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自治县,直辖市和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给予核准登记的工商企业颁发的合法凭证具有法律效力,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颁发复制和复印,更不能对工商企业筹建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第6章 中小企业创办实务 第64集 企业登记注册

墨池孤语03:28/04:50239

我说过,监委调查他用的是监察法,他不用刑诉法监委调查的那些案件,他的流程要经过的五道门是立案调查,起诉,审判,执行。大家发现没有监委调查的案件与公安侦查的案件要到第几道门才会汇合

03.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

法考刑诉向高甲47:15/54:101.20万

从最高人民法院进年来通过典型案例,公报案例以及参考案例等不同渠道发布的案例情况看,工商类案件,尤其是工商认定类案件,已经成为了当前人民法院最重要的几类星星行政案件之一

17.理解与参照-2

束夫垚垚05:08/06:2353

移送起诉时,一般应当随主案确定管辖主案与关联案件有不同监察机关练调查的调查关联案件的,监察机关在移送起诉前应当报告或者通报调查主案的监察机关,尤其统一协调案件管辖事宜

读书第555天监察法实施条例第五章第七节—2

93999805:57/06:251

外观主义原则对该公司认为,工商登记的真实性进行保护以及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撤销中行,新公司工商变更登记的行政行为不具有涉及力,不能导致郑州中院执行行为无效的主张,不能对抗生效行政判决已确认的事实

能否追加被冒名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并要求其承担出资不实的责任

深圳杨律师04:23/09:581

不含行政区划,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核准前款规定以外的下列企业名称一关于同级行政区划的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的,含有同级行政区划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予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全台工商行政管理局按本办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1

长沙小马哥01:31/01:5963

说到的营业执照,他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和世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登记事项是名称地址负责人,基金数,经济成分

营业执照的使用细则

红尘听禅00:16/09: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