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

更新时间:2023-05-29 10:45

假设的开庭甚至特别程序的开庭来,我们逐个背诵,首先一审普通审学通通都要开庭,没有例外,只要是一审的普通程序都要开庭,还有二审的开体,我们就要分开讨论这个二审是什么样的

综合考点8:“应当开庭”的考点归纳带背

法考刑诉向高甲00:15/02:221.76万

要不要开庭,不要因为没有对方没法开庭,只有选民资格案件要开庭,因为选名字的案件不是飞送案件,他会有对方,他要开庭别的都不开庭,能把笔记写明白,特别督促公司税告。由于他审的是飞送案件,所以他不开庭

11.民诉必背考点讲解(十一)

厚大法考官方60:30/85:561528

不是的,因为在开庭之前,你决定开庭的时候,人的被告人可能就不知道他被告了,检察院都不知道你已经决定开庭了,所以决定开庭之后得确定一个开庭日,为什么,因为有很多的准备工作要做

2020-系统强化-刑诉肖沛权05

知一法考06:07/75:10228

第二次开庭时,不知为何又做了如实供述第三次开庭时又犯恶,第四次开庭时又入市供述第五次开庭时又翻过第六次开庭,是又供述一审判决,前三次供述三次退一番,因为它最终用入式供述

28、量刑制度【2021觉晓法硕内部课-于越刑法】

觉晓法硕15:36/51:391144

开庭时间开庭地点有必要强调的是终止视听技术,开庭前终止视听传输技术。开庭之前,当事人双方已经确认的事实已经承认了对方的诉讼请求,在后续提示中无需再进行举证执政,因为这个已经是二零一五年的解释的解读了

385.简易程序案件可以视听传输技术开庭

毛毛法05:14/06:0190

开庭之前提出仲裁协议的法院就应当裁定,不会起诉这个法院主动发言,或者对方说如果对方答辩了,或者对方开庭的开庭前没有说开庭之后才说的开庭之后就开庭的时候就已经答辩了,那么法院就有国家权,就视为他用行为的方式变更了他的协议对不对

民诉考前2小时(下)

蒋四金法考29:29/41:477075

好法院开庭前进行过合法传唤,你们注意合法传唤,意味着自传唤一次,因为每一次开庭给一个传票再开庭给第二个传票。因此,合法传唤指的是第一次传唤,没有说第二次开庭的问题

09.民诉必背考点讲解(九)

厚大法考官方21:28/78:491501

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开庭前三日通知检察院开庭时间,地点用传票和通知书传唤当事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法定代理证人,监理人的公开审判件应当星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就是开庭十日前开庭

问问班2019刘星刑诉录音14

津门刀笔吏62:45/113:0336

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这个法条,就告诉了咱们这个新证据的提出的时间点

民诉带读9

方圆众合教育06:26/21:29894

另外就是再审的审理,也有开不开庭的问题,咱们说下列情形我们再审应当开庭在谁,按照一审必须开庭,按照二审要查实施证据是要开庭的,如果不需要查实证据,按照二审就可以不用开庭了

19主观-案例分析-刑诉许玉霞08

知一法考20:40/101:52191

第一步要解决的是促使法院开庭审理,经过与张法官的沟通,他原则上同意开庭审理,后来也确定了具体的开庭时间,我在静静等待那个日子来临,但是临近开庭时间,法院又突然通知不开庭了

纠缠十三年的无罪宣判:司法局长贪污案

主播暮霭28:26/75:071204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这个再审案件开庭的要求,按一审程序审应当开庭,如果二审程序审可以不开庭,但是如果说事实和证据要重新审理的,要有问题的,要重新审查的,那么应当开庭审,如果是检察院抗诉的,应当开庭审

刑诉-08

希赛网41:32/66:10103

方便受理后,向张某送达了开庭船票,并将陈某的开庭船票一并交给齐某,要求齐某向陈某转交。开庭时,陈某没到厅。齐某陈述在开庭八天前已经将船票交给了陈某法院税作出缺席,判决请评价法的做法

2020主观题精讲-民诉法专题13:一审普通程序(2)

方圆众合教育14:55/38:411121

我就问诉讼终止用什么书,你们都答不对,你信还是不信,你肯定不信,一会儿错了以后再总结好情形。同学们第一个叫延期审理什么意思,开庭出现障碍没有办法正常开庭。另外,找时间开庭延期审理,也叫延期开庭

【考资吧推荐】2016司考系统强化民诉郭翔14

法考辅导49:50/82:23456

不用背什么意思,最高法不是既能给二审也能发挥一审。只不过,如果发还给一审的话,一审法院应当开庭审。如果发放给二审法院的话,二审可开庭可不开庭,就这个区别明白了,给一审必须开庭审,第二审有可能不开庭审

43.专题17:死刑复核程序_无字幕

考研的酵母君36:03/71:15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