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一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民法典(四)
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民法典第二编物权第二分编所有权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换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第六章第271-287条(有背景音乐)
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换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第六章第271-287条(无背景音乐)
屋顶带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民法典第二编物权第二分编所有权-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

131.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03业主的管理权
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32 民法典第281-287条
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民法典》的理解与适用物权编281条
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029民法典第二编第二分编所有权,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民法典31 第二编第二分编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第271-287条)
顶外产物障碍等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维修之间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公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07所有权3
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民法典草案(三审稿)第240-322条 所有权
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改建重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二物权6
供热工程编制内容论述所研究项目供热范围及供热方案选择的原则,维修设施编制内容简述项目建设地区维修设施协作配套能力,项目周边就近地区机械设备,电器仪表,土建及运输车辆等维修和加工能力

第三章 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其报告 第二节 第二部分
对于维修养护义务物业管理条例在第二条中的表述为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对于维修养护的范围,民法典限定为业主共有部分物业管理条例限定为房屋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

民法典的理解与适用合同编94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