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每逢过年,妈妈都会给我们姐弟三人分别做身新衣服。一进腊月就做好,放在衣橱里,等着大年初一才能穿。
现在想想,小时候的春节,是郑重的,充满仪式感的。
后来长大了读《红楼梦》,发现贾府的春节也一样是充满了仪式感的。
从腊月的忙年,祭灶到除旧迎新,全家祭祖,阖家守岁,行礼拜寿,进宫朝贺,甚至到正月十五的元宵节,也一样是充满了仪式感的。
很多人看到黛玉葬花那一段,觉得很美,现在想想,何尝不是美在了仪式感?
黛玉肩上担着花锄,锄上挂着花囊,手里拿着花帚,虔诚地把落花扫起来,装在绢袋里,写了葬花词,然后把花埋起来。
而如今,我们缺少的,恰恰是这种仪式感。
我们的生活多了凑合、粗糙、将就,少了精致、细密、雅致。
有人问,仪式感究竟是什么?怎么才能让生活充满仪式感?
仪式感其实就是对生活的重视,在餐桌上铺上你最爱的餐垫,精心挑选每一个别致的餐碟,静下心来,优雅地吃个早餐。
这使我想到那部由奥黛丽·赫本主演的电影《蒂凡尼的早餐》中,开头那个经典的镜头:清晨时分,纽约第五大道上空无一人,从乡下来的霍莉穿着黑色晚礼服,手中拎着一个牛皮纸袋,优雅地吃着可颂面包,喝着热咖啡……
一顿普通的早餐,被她吃出了仪式感。
如今,我们处在一个“仪式感缺失和匮乏”的年代,很多人的生活不再精致,很多事情流于形式,一点点让生活变得无趣。
认真对待当下,对待每一餐,让家里有值得纪念的日子,比如,在固定的时间做固定的事情,那件事情就会变成仪式,值得期待。
就像《小王子》中爱上小王子的那只狐狸一样,它对小王子说:
“你在同样的时间回来比较好,比方说,你在下午四点回来拜访我,那三点的时候,我就会开始觉得快乐,然后接下来,我就会觉得愈来愈快乐……可是,你如果任何时间都可能回来的话,我就不知道该怎么在心里做好迎接你的准备……一个人必须要有一些仪式。”
那么仪式究竟是什么,狐狸也给出了它的答案——仪式,是一件经常被人遗忘的事儿,仪式就是使某一天跟另一天有所不同,让某一小时跟别的小时也有所不同的东西。
举例来说,我的那些猎人有一种仪式,每个礼拜四他们都会和村里的女孩跳舞,所以,礼拜四就很特别……
是某个早起的早晨,看见路边带着露珠的野花开得灿烂,摘一把回家,放在花瓶里,满满的欣喜。
是阳光、空气、清风、明月、水和食物,是生活中每一个趣味盎然的小确幸。
是选一个时间,一家人在阳台看书,喝茶、或者什么也不做,就坐在阳台发呆。
生活中,每天都充满着惊喜和快乐,只要用心,日子可以过得很有趣。一切都很美,我们一直向前,奔向美好的时光。
女人的时光中,有一些是需要用来浪费的。
比如,盛夏,去海边住几天,每天什么也不做,就是看海和发呆,漫步在沙滩捡贝壳。
这样的时光,是用来滋养自己的。
或者趁孩子不在家时,做点自己喜欢的事儿,看自己平时没时间看的书。
买一束花,放在餐桌上。
每一个闲暇时光要过得郑重又随意,充满仪式感。
也有人会问“你每天买书,买花,有什么用?多浪费钱,还不如买点水果吃。”
问这些话的人觉得生活不应该有这么多没用的小情调,我却觉得,花一点额外的钱,换得身心的愉悦,换得一种仪式感,是很值得的。
有人会认为这是矫情,是装B,其实,就是做了很多无用但有趣的事儿。
一直喜欢看村上春树的书,喜欢他说过的那句话:仪式是一件很重要的事儿。也喜欢他发明的那个词——小确幸。
他在随笔集《兰格汉斯岛的午后》写道,如果没有这些小确幸,人生只不过像干巴巴的沙漠而已。
他说他的小确幸是:
一边听勃拉姆斯的室内乐,一边凝视秋日午后的阳光在白色的纸糊拉窗上描绘树叶的影子;
在鳗鱼餐馆等鳗鱼端来时间里,独自喝着啤酒看杂志;
闻刚买回来的“布鲁斯兄弟”棉质衬衫的气味,和体味它的手感;
买回刚刚出炉的香喷喷的面包,站在厨房里一边用刀切片一边抓食面包的一角……
而他的御用翻译林少华也说了在乡下的小确幸,是清晨忽然发现自己栽的牵牛花举起了第一支紫色的小喇叭,中午钻进黄瓜架扭下一根黄瓜没洗就“咔嚓”一口,静静凝视一片金黄色的银杏叶,看一缕夕阳的余晖从天边缓缓落下……
这些小确幸在我看来,其实都是对待生活的一种仪式感,一些看似无趣的小事儿,却有不容易被人发觉的乐趣。
王小波说过,一个人只拥有此生此世是不够的,他还应该拥有诗意的世界。
任何时候,都要尽量把日子过得精致。
尽量让人生的每一天都充满仪式感。
个人只拥有此生此世是不够的,他还应该拥有诗意的世界。 任何时候,都要尽量把日子过得精致。 尽量让人生的每一天都充满仪式感。
背景音乐是什么?_?
璐昕angel 回复 @明媚1973: The promise
很喜欢你的声音,能让心在喧嚣的世界安静下来。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