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的词条冲上热搜。
事件的大致情况是员工小杨认为自己存在休息日加班的事实,公司管理人员对自己利用休息时间进行奶粉推广的朋友圈点赞,应认定为加班,公司应支付加班费。法院审理认为,小杨提交了加班微信截图佐证其制作的加班时刻表,该微信截图显示的内容系公司利用休息时间进行奶粉推广,并有公司管理人员点赞,应认定为加班。因此,小杨提交的加班时间明细表与加班微信截图的时间基本能对应,法院认定加班事实存在。所以法院最终判定该公司需要对小杨支付额外的加班费。
此消息一出,迅速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
一些网友纷纷为这个判决结果点赞:这是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的额外产出,应该得到尊重;又学到了一项重要的技能!
而一些网友则流露出些许的担忧:能不能把这条新闻撤回啊,不然领导看了,以后都不给我点赞了。
还有一些网友则表示,自己从不会在朋友圈分享自己工作的内容,工作和生活得区分开!
通过这则劳动纠纷案例,打工人又学到了有用的小知识。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要懂得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那么,朋友们,你怎么看在朋友圈晒加班的行为?来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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