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发布了21项地方标准,其中首次制定16项,修订5项。
在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修订《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规范》,进一步完善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内容和评估结果等要求,增加“老年综合征罹患”“风险事件”等评价要素、等级调整与变更条件,确定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结果等级划分为能力完好、轻度失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完全失能五级,并以资料性附录的形式呈现了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的用具及相关量表,有利于保障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在居家、机构等不同养老服务场景下使用的便利性、科学性、适用性、统一性,对全面推进医养结合服务,推动京津冀三地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互认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在助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制定全国首个《行业协会商会诚信建设规范》地方标准,首次从行业协会商会诚信建设的制度建设、人员管理、业务管理、会员管理、行业自律和信息管理等方面提出规范性要求。
截至2024年4月底,北京市已登记行业协会商会1352家,占社会团体总数4302家的31.4%,其中在市级民政部门成立登记行业协会商会903家,在区级民政部门成立登记449家,分别占全市行业协会商会总数的66.8%和33.2%。标准的发布实施,将进一步引导行业协会商会规范、科学、有序开展诚信建设,提高行业自律水平,进而规范行业竞争秩序,促进行业良性健康发展。
在维护首都安全稳定方面,制定《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操作规程编制要求》,规定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操作规程编制基本要求、内容和格式、要素等,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应结构完整、语言简练易懂,覆盖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涵盖所有涉及操作岗位及活动。标准发布实施后,有利于规范、指导危险化学品企业编制安全操作规程,使每名从业人员知晓本岗位、本工种的主要危害因素、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等,防止伤害和事故发生。制定《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第11部分:城市综合管廊》,基于综合管廊火灾风险特点,明确城市综合管廊消防安全管理的组织职责、管理制度、日常管理和重点管理、微型消防站、预案与火灾处置、消防档案等要求,包括应建立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应携带打火机等火种进入综合管廊;至少每年开展1次消防设施全面检测,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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