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容山寨荣誉称号“登堂入室”

不容山寨荣誉称号“登堂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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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需花费数千元,就能收到一张证书成为“优秀人民艺术家”“国宝级大师”……日前据潮新闻报道,在艺术圈,滥造荣誉称号的乱象依旧存在。如只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作品照片,交上一笔费用,就能戴上艺术界的“高帽”。甚至,部分大学教授也成了这些山寨荣誉的购买者。

近年来,针对形形色色的山寨社会组织随意批发出售各类山寨证书、头衔的乱象,相关治理不断深入,一些制度规范也在持续完善。如早在2018年,中办、国办印发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就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开展包含“国家”“中国”“中华”“全国”“亚洲”“全球”“世界”以及类似含义字样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然而,时至今日,诸如“中国人民艺术家”“国宝级大师”等头衔和荣誉称号依然被明码标价地出售,这表明买卖山寨荣誉头衔的利益链仍未彻底斩断,相关治理仍需要进一步深入,绝不容各类山寨荣誉称号“登堂入室”。

从此次媒体调查的情况来看,这些多流行于艺术领域的山寨头衔与荣誉称号,与之前其他领域出现的各类山寨证书等,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点。

相同点主要体现在,几乎都是“给钱就能‘定制’发证”,且兜售这类“生意”的也是山寨组织。而购买这些山寨荣誉的“大师”,目的也多是为了给自己贴金和自我包装。如有的“艺术家”,“原本价值2000元的作品”,在获得“大师”荣誉称号加持后,“可卖到2万元。”

但不同点在于,购买这些“艺术大师”山寨荣誉称号的,有的还来头不小。如日前就有求职者在找工作时发现,湖南某大学美术学院用“多位教授获得‘人民艺术家’等荣誉称号”的话语进行宣传与高层次人才招聘。该学院官网中提到,王某某被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授予“优秀人民艺术家”称号。

也就是说,山寨荣誉的灰色产业链,已经延伸到大学校园,其购买者或不乏真正的大学教授。显然,由此带来的危害性,更值得警惕。

一方面,大学教授也成了山寨荣誉的购买者,背离了最基本的学术诚信,恐成为一种新的学术腐败形式,扭曲正常的学术风气,甚至带来“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果;另一方面,这也很容易引发效仿效应,滋生虚荣、浮躁、拜金等不正之风。并且,其影响还可能延伸至其他领域,如增加艺术品市场的泡沫、妨碍公平竞争秩序等。

对此,供需两端都需要进一步压缩治理真空。从供给端看,这些山寨荣誉称号多是公开出现,甚至不少是大肆宣扬标榜的。若能根据授予组织名称顺藤摸瓜,严查其“底细”,是能够及时发现猫腻的。这需要提升全社会对各类“大师”荣誉的警觉性,乃至破除对“大师”头衔的盲目信任。

如相关部门可及时对一些山寨荣誉公开“打假”,减少信息不对称,并鼓励监督举报。有建议就指出,政务部门可以开拓更便捷、多元的查询渠道,比如在反诈App、政务小程序中加入相关查询功能,降低民众对山寨荣誉的甄别成本。

同时,应该在法律上显著提升山寨组织通过贩卖山寨荣誉不当牟利的成本。如对此类组织的清理,不能止于简单“拉黑”,还需加强同公安等部门的联动,强化对非法社会组织责任人的信用约束和法律惩戒。

从需求端看,应进一步完善各类荣誉评价、保障以及监管体系。尤其是高校、科研机构等更应做好榜样,以宁缺毋滥的严谨态度,强化对各类荣誉、“帽子”的把关、审核,而不是“与有荣焉”地睁只眼闭只眼,任由各种可疑的“大师”横行。

总之,在艺术的世界里,荣誉称号是买不来的,最终还得靠作品说话。有关部门进一步治理山寨荣誉称号,不仅是对荣誉的捍卫,更是对社会价值观的纠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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