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下午,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单位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原董事长钟玉、原董事徐曙、原财务总监王瑜、原资金部主管张丽雄、康得集团原财务总监吴晓雁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等一案公开宣判。
案件信息公告显示,钟玉因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欺诈发行证券罪、骗购外汇罪及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020万元。其他责任人员因参与相关犯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了11名投资者起诉康得新、钟玉等40名被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并决定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个人投资者起诉案件,于2024年12月6日作出苏05民初1473号民事裁定,确定权利人范围。机构投资者起诉案件另行分别立案审理。目前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回溯来看,2016年10月,中泰创赢举牌康得新期间,康得集团与中泰创赢签署了带有保底条款的协议。康得集团及中泰创赢双方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83条对一致行动人的规定,双方并不符合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的条件,也不存在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数量的行为。
仅1天后,康得新收到中泰创赢告知函。告知函称,中泰创赢及其股东中泰创展收到中国证监会对其的《调查通知书》,因未披露股东间的一致行动关系,中泰创赢及其股东中泰创展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康得新曾是A股上市公司。2018年10月,康得新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未披露股东间的一致行动关系,公司及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钟玉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此前,因2018年、2019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自2020年7月10日起暂停上市。
2021年4月,深交所披露了关于康得新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称根据相关规定以及深交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决定对公司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康得新2015年至2018年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追溯重述后公司2015年至2018年度净利润连续为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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