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成都市住建局获悉,成都市正式出台了《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该办法统筹考虑了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及住房保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变化,旨在进一步优化公租房资源配置,实现城镇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的“应保尽保”,切实做好低保特困等低收入群体兜底保障。逐步提升公租房的服务质量和保障效能。
新办法将于2025年1月1日生效。该办法细化了公租房的认定标准;优化完善公租房的分配机制;精简了公租房申请要件;增加线上填报申请方式;降低了公租房租金收缴标准;逐步强化了公租房的信息化监管方式,确保我市公租房的公平善用和可持续发展。
保障范围再扩大,申请准入更精准
新办法将适用范围由原来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调整为“5+2”城区,覆盖范围扩至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另有新都区“锦丰新城”公租房按照本办法执行,其他区县自行投资建设的公租房可结合属地实际参照执行。
根据新办法要求,家庭申请的,应确定1名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为主申请人;个人申请的,本人为主申请人。
申请公租房需同时满足的条件:
主申请人具有“5+2”城区城镇户籍;
主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申请人中有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等低收入人员;
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3年内无住房转移记录且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分配机制更科学,房源配租更高效
配租方面,新增常态配租方式,实行“常态配租+集中配租”相结合的配租方式。原定期的集中配租,满足不了有迫切住房需求的困难群众,缺乏灵活性,因此当房源多于轮候对象时,可启动常态配租,保障对象无需等待即可选房。
房源选取方面,新办法不再根据保障对象类型限制套型和面积,而是依照申请人的家庭构成和生活实际,选择适合居住的房源。如需要陪护或者照顾的老人、残疾人等,可自行选择。此举最大程度满足承租人多样化的居住需求,让配租更加人性化,住房保障制度更有温度。
房源更换方面,允许承租人在合同期内互换或者调换房源1次。承租人入住后,因家庭成员发生变化、就业、入学等情形,导致房源不再匹配时,可以向保障部门申请互换或者调换。这既满足承租人实际的居住需求,避免因居住不便造成的退租或者其他公租房管理方面的问题。
精简要件更便民,线上申请少跑路
申请材料方面,精简了公租房申请要件,增加线上填报的申请方式,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办法规定,公租房资格认定、管理各方面相关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公租房联建共管、数据共享等工作,申请人仅需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等材料,就可提交申请。
流程方面,除街道办事处现场申请外,申请人还可通过住房保障服务平台或天府市民云上传资料线上申请。既节省申请人的时间和交通成本,又让公租房申请的整个流程更加顺畅、高效,进一步凸显公租房申请渠道的便利性与人性化特点。
租金调整更合理,廉租扩容惠民生
新办法调整了租金标准档次,降低了租金缴纳标准,将市场租金的40%、70%、80%合并为40%、70%,保留廉租租金标准。一直以来,公租房是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难题的重要途径之一,而租金标准则是关乎承租人切身利益的关键要素。此次公租房租金标准调整,秉持着科学、公平、合理的原则,充分考量了当前的城镇居民收入水平,深入分析不同收入层次家庭的承受能力,让租金占家庭收入的比重保持在合理区间内,避免因租金上涨给他们带来过重的经济负担。
另外,此次修订也将低保边缘家庭和年收入在人均可支配收入50%以下纳入了廉租租金范畴。避免经济状况依然较为脆弱的低保边缘家庭和低收入人群,因住房困难陷入生活困境,进一步筑牢民生保障防线。以2023年成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例,人均月收入=×50%=2375元,就可以申请廉租租金标准。
动态监管更公平,保障服务不缺位
新办法除日常巡查、续租复核外,增加了动态监管。保障部门与不动产、民政等相关部门进行数据共享,定期核查保障对象的收入、婚姻、家庭成员的变化情况。在监管过程中,要求严格查处违规转租转借、改变房屋用途等行为,为承租人营造一个规范有序的公租房居住环境。公租房的公平善用能极大保障住房困难群众权益,提升公租房的管理水平。
随着公租房动态监管工作的不断强化,保障部门能够更多地了解到承租人的居住和生活需求,如家庭成员变化或者健康变化等,依据收集的这些信息,能够及时为其提供力能所及帮助和服务,更好地满足租户实际需求。
公租房是民生保障的重要一环,政府致力于让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居民都能公平地享受到这项保障政策。所以,请大家一定要通过正规途径去申请公租房。更多的公租房政策,可登录成都住房保障信息网查询,切勿轻信不法中介的花言巧语,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如果发现有中介违规宣传或者收取费用办理公租房相关事宜的情况,请大家积极向成都市住房保障部门举报,共同维护公租房使用的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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