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中搞“性暗示”“开黄腔”,早晚会翻车的。
12月3日,据潇湘晨报从上海市市场监管局获悉,美妆品牌花洛莉亚关联公司上海品亦奇化妆品有限公司,因产品命名以及宣传图片中存在一定的性暗示被罚款2.5万。
违法事实显示,涉案商品广告系当事人员工自行设计、制作并发布在店铺,主要指向当事人销售的两款化妆品。其中一款在命名上具备一定性暗示,引起消费者不适;另一款则由于拍摄角度最终导致宣传图片引起消费者不适。目前,当事人已对唇釉相关页面进行整改。
无论是命名问题,还是拍摄角度问题,花洛莉亚在广告中掺入性暗示的因素,以此作为产品的卖点,最终只能是砸了自己的招牌,被相关部门罚款,也属咎由自取。
“为什么在取名、宣传时非得往性暗示上靠?”网友的质疑,揭示了一些商家的小心思。
检索发现,类似的案例并不少。今年11月,某网红酸奶发布擦边色情广告被罚40万元,引发关注;再早前,在某品牌汽车经销商直播间里,一位身穿超短裙的女主播在讲解产品时竟然使用一些暗示性的语言,最终涉事账号被无限期封禁……
殷鉴不远,依然有商家在宣传自家产品时,前赴后继,不是突出品质、性价比,产品优势和特性,而是在吸引顾客眼球上动起了歪心思,把性暗示当成产品卖点,在广告用语、图片选择等方面掺入色情因素。
梳理这类商家的操作路径,先是靠含性暗示广告上热搜,涉事品牌再出来道歉,最后收获低成本的广告宣传效果。低俗广告屡禁不止,一些商家无非就是打的这般如意算盘,通过博人眼球的广告吸引顾客,以提升产品销量。
但从长远看,商家如此“揽客”实在得不偿失,最终损害的是品牌声誉,影响消费者品牌忠诚度。此次花洛莉亚就受到舆论场“一边赚女性的钱一边背刺女性”的质疑。
或许在一些商家看来,广告就得玩出创意和新意,偶尔越越界,无伤大雅。殊不知,商家用性暗示、色情内容去越界,玩所谓的“创意”,不仅有违公序良俗,更涉嫌违法违规。
在《化妆品命名规定》和《化妆品命名指南》中,明确禁止使用庸俗或消费者不易理解的词汇。而根据广告法等相关规定,广告不得含有淫秽、色情的内容,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
此次花洛莉亚被罚,正是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再一次宣示,也是对一些商家的警示:别总想着靠越规逾矩来吸引眼球,别以为出了事,道个歉,顺便还能增加曝光率。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每个品牌的成长和出圈都经历了市场淘洗,如此,更应该珍惜自身的品牌声誉,至少别让一些低俗宣传内容拉低了自身水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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