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八十一章 恒与善人
和大怨,必有余怨,报怨以德,焉可以为善?是以圣人执右契,而不以责于人。故有德司契,无德司彻。夫天道无亲,恒与善人。
和大怨,必有余怨。跟一个人有很大的怨,后来和好如初了,即使和好了,有没有余怨?有。
报怨以德,焉可以为善?报怨以德好不好?说我们有怨,但是用德去回报他。但是注意,即使报怨以德,这怎么可以称得上是善呢?说报怨以德也是不善。什么叫真正的善呢?从来没有生怨。因为和了大怨,必有余怨,即使报怨以德了,那个怨还在。
举例,即使十年前跟爱人吵架,他说的最伤人的话,今天记不记得?在每个夜深人静的时候,或者是又生气了,或者是不开心的时候,情绪低落的时候,会不会想起来?所以说的那句伤人的话,可能一生都停留在那个人的内心深处。骂孩子一点出息都没有,他可能记一辈子。现场小住,有的人发言说,小的时候父母骂过最让他疼痛的话,现在还耿耿于怀。即使中间报怨以德了,怎么可以称得上是善呢?
所以我们学习了道,什么叫善呢?不要讲伤害他人的话。要想不伤害他人,不讲伤害他人的话,就得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不要有那么大的波动,不要在冲动的情况下很多话就脱口而出,这个是大忌,伤人甚深。修了道以后,是不是要懂得引以为戒,不要再做这样的事情了,会消耗你们之间的情感,会付出很多都没有办法弥补的。所以明白这个道理,圣人得出了一个结论。
是以圣人执右契,而不以责于人。右契,是借据当中的存根,就是借条。责,是讨要、讨债的意思。圣人把钱借给了别人,自己手里拿着借条,但是却不去讨要。因为只要要就会生怨。有没有发现曾经借给朋友的钱,但凡要回来了,朋友就做不成了,除非是他自己给的。只要是要了,是不是必生怨。
老子这句话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只是举了一个我们觉得最重要的例子。实则是在讲,很多事情最好就不要做,也就是从一开始就不要借。除非有一种情况可以借,还不还都行,还就还,不还就算了,否则就别借,或者是借了就别要,要不然就会生怨。
老子是为了要讲借钱的事情吗?不是,只是举了这样一个例子,告诉给我们一个道理,很多事情,最好是无为,就是从最开始就不要为,因为一旦为了,即使挽回也会生怨的,所以能不为的事情就不要为。比如说,能不说的事情,就别说了;能不做的事情,就别做了;能不伤害他人,就不要伤害了。这个时候,就没有那么多的余怨。
故有德司契,无德司彻。契就是存而不要,司就是管理,彻就是去收缴。所以说有德的人存而不要,无德的人就会要回来。这句话讲的更彻底了,借出去,要就是无德,存而不要就是有德。想想有没有道理?什么叫德?多出来的那个部分。就是借给他,不要,是不是就多出来了?借了又要了,那就是无德。这两句在讲什么?不光是借钱这个问题,很多事情都是这个道理。
有德司契,无德司彻。这是用来结束德篇收尾的两句话。比如说我们帮助了别人,想要回报,是不是无德?所以只要想要,就是无德;做了从来都不要,这就叫有德。但是他给我们的另说,那是道给的,不是要的。有没有明白为什么两句放在这里呀,就是用作德篇的收尾。有德的人,是只管做不会要;做了再要就是无德。所以叫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上德就是我做了这件事情,我也不以为我做了,我更不会想着要什么。“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下德没失德,但是也没做有德的事情,即使做了有德的事情,还想要回报,就是无德。德篇这两句就收尾了,最后再来两句收道的尾。
夫天道无亲,恒与善人。说天道是不会和谁亲近的,不会偏私。他不变的是给善人。一个是善良的人,深入一点就是善于修道的人叫善人。所以天道是没有任何偏私的,他是玄同的,没有远近、亲疏、高低、贵贱之分,他只是恒于善人。也就是谁善于合道,道就会给谁;谁善于修道,善于遵道而行,道就会跟谁亲近,就会给他更多,这就是整个道的规律。收了这两句尾,告诉我们不要去抱怨,只要是自己生活得不够好,就说明我们没有合于道,道没有多给。我们要去合那个道,道自然就会给我们更多。这就是整个所学的《道德经》内容。
为什么说三年之约?现场听了三天,听到了那么多关于道的知识,但并不是一下可以吸收的,是需要用几年的时间不停地去琢磨,不停地去体会。比如说我自己也是一样,上一场天津场,跟这一场(济南)讲的一不一样?——不一样。为什么会不一样?天津到现在两个月了,这两个月我反复地再去琢磨,再去体会,再去应用,所以这次讲的就不一样了。可能两个月以后,讲的又不一样了,所以这就是道的妙处。他是需要我们回去反复地琢磨,反复地应用,让他融入到自己整个身心当中去,这就是三年之约。所以未来这三年,我们共同地再去琢磨道,再去践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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