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晚, 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发布了《关于在存款服务协议中引入“利率调整兜底条款”的自律倡议》。该《倡议》指出, 客户同银行签订的存款服务协议中,需加入“利率调整兜底条款”,确保协议期内,银行存款挂牌利率或存款利率内部授权上限等的调整,能及时体现在按协议发生的实际存款业务中。
有权威人士指出,从宏观调控的角度来说,引入“利率调整兜底条款”有助于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疏通利率传导的堵点,市场化的利率“形得成”“调得了”,推动社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让利率可调的“存款利率调整兜底条款”会影响谁?权威人士指出,此次《倡议》是针对少数企业和机构作出规范,老百姓的定期存款利率不受影响。
老百姓的定期存款利率不受影响
根据《倡议》,银行应在协议中加入“利率调整兜底条款”,确保协议存续期间,银行存款挂牌利率或存款利率内部授权上限等的调整,能及时体现在按协议发生的实际存款业务中。
有权威人士指出,老百姓的定期存款利率不受影响。新增存入资金要按当时的利率执行,这不是新规定,而是对已有政策的规范执行,主要是避免个别大企业和机构用存款服务协议规避利率政策调整。只要资金已经存入银行的定期存款,都按存入时的利率执行到底,在存期内都是不变的,无论是三年期还是五年期,老百姓对此无需担心。
“此次《倡议》是针对少数企业和机构作出规范。”权威人士指出,对少数大企业和大机构等对公客户,银行为维护长期客户关系,在一笔存款正式存入并生成合同之前,会与客户签订关于框架性服务内容的协议,其中包含利率等多个存款关键要素。
权威人士进一步介绍,对公客户可在协议期内任意时间新存入存款,新增存入资金也执行此前的协议利率,实际上锁定了未来一定时间的利率,利率风险主要由银行承担。但这不符合国际惯例,国际上新存入的资金都会按照当时市场环境下的利率执行,利率政策的调整,无论是上行还是下行,都将形成阻碍。
《倡议》作出规范后合同双方更加平等
《倡议》要求银行和机构平等协商,在存款服务协议中加入相关条款。当银行下调存款利率时,对公客户可以选择接受调整后的存款利率或提前终止协议,但当银行上调存款利率时,对公客户也可以选择接受调整后的利率或提前终止协议,不存在银行单方面改变合同。
权威人士举例表示,如某家企业和银行在五年前签订了一份存款服务协议,里面约定这五年内一年期利率都按1.75%执行,但是现在一年期利率已经降到了1.1%,银行实际无法执行该协议,银行如果要执行,那就必须突破银行内部授权上限,通过手工补息等方式,违规给客户支付超出自律上限的利息。
“此次利率调整兜底条款的目的是杜绝此类情况,针对的是原来不规范的企业存款服务协议,而不是正常存款合同。”权威人士指出,所有正常的存款合同不受影响。也就是说,只要是对已经存入银行的定期存款,不管是三年期还是五年期,都可按存入时的利率执行到期。
此外,权威人士表示,“利率调整兜底条款”的引入,对银行来说,有助于管理自身利率风险,降低负债成本,稳定净息差,保障持续稳健经营;对客户来说,促使其将闲置资金投入生产经营。聚焦主责主业,避免资金在金融体系内沉淀空转;从宏观调控的角度来说,也有助于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疏通利率传导的堵点,市场化的利率“形得成”、“调得了”,推动社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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