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湘乡市委批准,湘乡市纪委监委对湖南省湘潭市湘乡市原粮食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湘乡市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彭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彭龙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滥发津补贴;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参与营利活动,安排工程老板支付单位接待费用;私设“小金库”,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长期靠企吃企、靠粮吃粮,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较大。
彭龙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湘乡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彭龙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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