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上海宝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其间接控股股东宝龙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境外债务整体解决方案的最新进展。
公告显示,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于2024年7月18日发出的召开命令,计划债权人的会议将会召开,以供考虑及酌情批准有关宝龙地产与计划债权人根据《公司条例》相关条款拟订的安排计划。该计划如在计划会议上获通过,还须待法院批准及认许,以及该计划第15条所载的条件达成或豁免后,方可生效。计划批准聆讯现定于2024年12月17日上午10时在法院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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