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教师工资,不只是民办学校的“家务事”| 新京报快评

拖欠教师工资,不只是民办学校的“家务事”| 新京报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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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一学期15800元,民办学校发不出教师工资?

11月6日,湖南永州市民办萍洲高级中学有家长反映该学校老师被欠薪、罢工,全校学生一周没有上课。

据报道,家长石女士告诉《正在新闻》,10月底,萍洲中学在家长群内发布通知,11月2日至11月5日学校放假,实际在10月31日晚就已经开始放假。11月6日,学校依然无老师授课。石女士表示,一学期学费为15800元,但有传闻称学校账户上只有3000元,家长都在质疑学校钱款去向。

对此,冷水滩区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相关情况正在与家长们开会协调。针对学校账面只剩3000元的传闻,学校财务工作人员称,这为谣传,“不发工资,是因为学校账户被法院冻结,老师工资会由法院委托银行直接支付。”

最新消息是,11月7日,该校学生已经恢复正常上课,家长群内有家长问及老师工资发放情况,老师表示工资还未到账。学生恢复上课无疑是好消息,但老师工资还未到账,表明这一欠薪事件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事实上,在有关教师维权视频曝出前,就有网友在红网《百姓呼声》上留言,反映“永州市萍洲高级中学拖欠工资”。且该留言显示“未办理”。

必须明确,民办学校拖欠教师工资,不只是民办学校的“家务事”。因为拖欠教师工资,不仅影响到对教师待遇的保障,还会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以及学生的受教育权。对于教师、家长反映的学校拖欠教师工资一事,当地有关部门应该全面介入、处理,维护教师的合法权利。

学校为何拖欠老师工资?据学校财务透露的信息,是因为学校账户被法院冻结,如果这属实,那意味着高校举办者卷入了相关的债务纠纷。而账户被冻结,表明有关部门对民办学校资金的监管还不到位。

民办学校有经营自主权,但是,按法律规定,监管部门也要对其收入资金进行监管,不能放任民办学校举办者随意动用学生学费,影响学校办学。另外,考虑到民办学校的资金,将用于发放教师工资、开展教育教学,办案部门不宜采取简单的冻结方式。就是要冻结,也要以保障学校正常办学为前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取费用、开展活动的资金往来,应当使用在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的账户。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对该账户实施监督。营利性民办学校收入应当全部纳入学校开设的银行结算账户,办学结余分配应当在年度财务结算后进行。

该《实施条例》还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民办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根据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和年度报告制度,健全日常监管机制。

按照以上规定,不管这所民办学校是非营利性,还是营利性,其账户上的资金都必须首先用于办学开支,保障教师待遇与学校教学活动。在学校拖欠教师工资停课后,不论是解释账上没钱,还是称账户被冻结,都表明此前的监管机制可能出现了漏洞。

如果有健全的监管机制,就可以在高校举办者动用资金时,或者银行对学校账号进行冻结时,拿出有针对性的保障教师权利的措施,防止教师的工资受到波及。

民办教育是我国教育的重要组成,规范民办学校办学,保障民办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利,也是政府部门的重要职责。

这起民办学校欠薪事件,再次提醒在尊重民办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基础上,要加强对民办学校资金的监管,保障学校资金用于学校办学,避免举办者动用学校资金,陷入债务纠纷,导致学校办学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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