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任命:
朱长德为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免去:
刘成禹的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决定任命:
庞海涛为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决定免去:
王兆成的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厅长职务。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任命:
柴会新为大兴安岭地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卢丙海的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旭东的大兴安岭地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于志福的大兴安岭地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任命:
于世伟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武迎松为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
免去:
于世伟的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院长职务;
张剑秋的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任命:
方林、孙廷文、范新立、赵德志、葛月明为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大兴安岭地区工作委员会委员。
免去:
王中尉、田振平、刘双、吕桂兰、李凤芝、宋东卫、李敬峰、杨志军、靳弢的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大兴安岭地区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任命:
李晓天为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大伟为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武冬梅、张启凤为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延军为宝泉岭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杜文龙为宝泉岭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刘忠臣为建三江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曲贵武、姜泽望为红兴隆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李光日为红兴隆人民法院红旗岭人民法庭庭长;
韩勇为红兴隆人民法院北兴人民法庭庭长;
乔文芳为九三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杨美玲为绥北人民法院和平人民法庭庭长;
于晓丽为绥北人民法院松花江人民法庭副庭长;
张旭为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周兴泉为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乔琳为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庭长;
赵晨晨为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庭长;
彭毅为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刘学为宝泉岭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陈雷为亚布力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石睿为双桦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胡丽丽为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于效国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吕庆华、刘知己、罗林成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牟静丰的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庆权的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蔚永慧的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谢恩良的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董志刚的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刘忠臣的建三江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苏新的建三江人民法院七星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王惠臣的九三人民法院嫩北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景春的九三人民法院齐齐哈尔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邹大海的绥北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戚延秋的亚布力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孔庆环的亚布力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盖锋、吕军的亚布力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冬严的绥阳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崔维君的绥阳人民法院穆棱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陈红君的绥阳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金明德的鹤北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赵晓光、谢明东、李茹的沿江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丁树桓、张本伟、赵劲松的诺敏河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安林的诺敏河人民法院通北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乔琳的齐齐哈尔铁路运输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赵晨晨的牡丹江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彭毅的佳木斯铁路运输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胡丽丽、许策、王晶的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高兴光、刘延彬的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检察员职务;
胡玮的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垦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杨建华的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垦分院检察员职务;
杜刚、赵春堂的建三江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姜业宇的红兴隆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秀清的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王禹基的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林区分院检察员职务;
李增鹏、邹滨的亚布力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毕丽君、苏凤林的绥阳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丁连石的沿江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贾文的诺敏河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芳的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职务;
吴晓云的佳木斯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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