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微信公众号“西湖之声”10月23日消息,在杭州市余杭区工作的伍女士2020年8月与丈夫离婚,计划于今年底复婚,咨询是否可享受13天婚假。“公司HR这边说,跟同一个人复婚不享受婚假,我认为,其实按法律来讲复婚也是能够享受的。”
对此,余杭区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我们没法对这个政策本身做解答。从我的理解来说,复婚也是结婚,跟正常的结婚没什么区别,没有说复婚还有单独什么规定。”
这番答问旋即引发热议。对于这一问题,多地已作出答复,具体规定不尽相同。
就在2023年3月,曾有一山西太原网友反映,单位不批其的婚假,说是复婚不可以享受婚假,其觉得不合理,但是单位不认可。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次月答复称,经综改示范区核实:已告知您,目前无再婚休婚假的相关规定,无法享受婚假。
澎湃新闻查询时还发现,近年来,安徽多地在答复复婚者婚假问题时,普遍引用了《关于印发〈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中有关问题具体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卫人口家庭秘〔2021〕325号)文件的信息来作说明。
该文件称,符合法律规定结婚(不含复婚)的职工,在享受国家规定3天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10天。可一次休完,也可分次享受。包含休息日,不包含国家法定休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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