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用不用融雪剂:城市扫雪除冰理念之变 | 新京报快评

少用不用融雪剂:城市扫雪除冰理念之变 | 新京报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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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冬日临近,北京在如何应对积雪上有了新的举措。

据新京报报道,10月21日,北京市城管委发布《北京市扫雪铲冰作业工作方案》。《方案》提出,为有效降低融雪剂对生态环境的影响,2024年冬季拟在扫雪铲冰过程中开展少用不用融雪剂作业试点,并在组织专业作业队伍扫雪铲冰的同时,持续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其中。

在以往的新闻报道中,无论是针对城市道路、居民小区等空间内的积雪,还是诸如清除高速公路等场景内的积雪,融雪剂都发挥了不小的作用。然而,使用融雪剂虽然效率较高,但所带来的危害和隐患也不小。

过多使用融雪剂会对生态环境、市政设施等带来相应的负面影响。比如,融雪剂长期渗入路面会导致混凝土保护层脱落、钢筋腐蚀,降低道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的使用寿命;再如,如果融雪剂本身质量不达标或使用不规范,大量溅入土壤,有可能造成土壤板结,透水性变差,影响土壤健康。

因此,此番北京试点少用不用融雪剂,正是因为看到了融雪剂潜在的危害性,从而通过一系列举措,尽量降低其在生态环境、市政设施等方面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从《方案》内容看,此次试点工作并非“一刀切”地进行,而是选择按照“精准规范、能减尽减、应禁全禁”原则开展。这样的做法显然有利于“边试点,边总结经验”,稳步推进相关工作的开展。

具体看,《方案》提出,机动车道以机械扫雪为主,精细规范使用融雪剂,同时结合实际,在部分道路开展不用融雪剂作业试点。这也得益于机器扫雪水平的稳步提升。近年来,随着机器扫雪铲冰技术的进步,针对机动车道上的积雪,采用物理方法而非化学方法,要更科学和环保一些。

而在人行步道方面,《方案》明确,在学校、医院、地铁站等人员密集地区可适当规范撒布低氯低钠融雪剂,其余区域原则上不使用融雪剂。背街小巷、农村街坊路原则上不使用融雪剂。

根据不同区域的人流密度、实际作用以及路况特点,制定差异化的扫雪铲冰措施。这种因地制宜的做法,在达到保护生态环境和市政设施目的的基础上,也更科学地应对了不同区域的需求。

有趣的是,《方案》还要求,各类公园广场、单位院内、居住小区内部按照“宜扫则扫、宜留则留”原则开展作业,原则上不使用融雪剂。而这些地方的积雪可堆放在道路两侧空地或绿地自然消融,其余区域积雪可留作赏雪观景。

这既考虑了实际操作的便利性,也兼顾了相应区域的景观和居民的生活体验。而“有所除,有所不除”的做法,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扫雪除冰的人力和财力成本。

在北方,积雪本就是城市冬日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只要其不影响道路交通、行人出行,就不必非要扫雪。如此,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清理积雪的成本和工作量,还能为城市增添独特的冬日景致,为人们提供亲近自然、感受冬季之美的机会。

而这种对待积雪态度的转变,其实反映出来的是城市管理理念的变迁。从过去单一的以快速清理积雪、保障交通畅通为主要目标,转变为保障交通畅通之余,更加注重生态环保、景观营造和居民的体验感受。这种转变表明,城市管理在追求城市功能性的同时,也更加关注城市的生态价值和人文关怀。

说到底,随着城市扫雪铲冰方式和理念的转变,致力于打造更加宜居、宜业、宜游的冬日城市环境,正在以更多样化的形式付诸实践。从这个角度看,不失为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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