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救她,原因很多。
第一,救人很累,我很懒。
第二,我并不认识她,谁知道她是何许人也,又经历了什么?我上哪救,找谁救?恐怕打110,还要被警察以妨碍公务之名抓起来。
第三,既然她能往照片里放声音,在某种意义上也是跟我一样的“天选之子”吧。老天是不会让天选之子死的,这是屡试不爽的主角不死定律,所以也就不需要我出手了。
我有时候真想把话筒递给老天爷:你塞个超能力给我,问过我意见吗?
有能力就有义务,真是烂俗的主角剧本。
我偏偏不如你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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