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通报:深圳青年人俱乐部球员陈梓荣赛场上实施暴力行为,停赛4场,罚款2万元

中国足协通报:深圳青年人俱乐部球员陈梓荣赛场上实施暴力行为,停赛4场,罚款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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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中国足协发布《关于对深圳青年人足球俱乐部队球员陈梓荣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全文如下:

足纪字〔2024〕177号关于对深圳青年人足球俱乐部队球员

陈梓荣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各赛区组委会、各足球俱乐部:

2024年10月13日,中国足球协会乙级联赛第二十七轮场序第266 场,深圳青年人足球俱乐部队与廊坊荣耀之城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深圳龙华文体中心足球场举行。

根据裁判员报告、比赛监督报告、视频、当事方情况说明及听证,当比赛进行到第45+3分钟时,在裁判员鸣哨停止比赛后,深圳青年人足球俱乐部队31号球员陈梓荣实施暴力行为, 用手推击对方球员颈部。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五十三条、第四十八条、第一百一十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一、对深圳青年人足球俱乐部队31号球员陈梓荣予以停赛4场;

二、罚款人民币2万元。

上述处罚应按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本处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立即生效。

中国足球协会将依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的规定,坚决严肃处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净化赛场风气。望各参与方能够共同维护比赛秩序和来之不易的足球发展环境。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副主任: 徐家力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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