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一个人的死亡?律师申请公开心脏死亡判定标准,多地卫健委答复申请信息不存在

如何认定一个人的死亡?律师申请公开心脏死亡判定标准,多地卫健委答复申请信息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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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宣告病人死亡的场景,无论在影视剧还是现实生活中都经常出现,但是基于何种标准判定人的死亡,法律对于死亡标准是否有规定,却鲜有人关注。

红星新闻记者获悉,今年5月以来,北京市首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涌陆续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等部门递交信息公开申请,请求公开死亡标准的法律规定、判定心脏死亡的标准等信息。

7月14日,孙涌收到了国家卫健委的正式回复。国家卫健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答复称:“经查,你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此外,深圳、广州卫健委也同样表示,“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中未制作或获取相关信息。”

国家卫健委作出的答复

律师申请公开

心脏死亡的判断标准

孙涌在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提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该制定关于死亡标准的规定,因为死亡标准关系到人的生存权。2004年,他就已向原卫生部主张知情权,要求公开我国死亡判定标准,但没有收到答复。

“我国曾有地方出现‘死而复生’的情况,即被宣布死亡后发现仍有生命体征,然而我询问数百名医生和法医时,发现对死亡的判定标准说法不一。”孙涌说。

2022年5月,据中国新闻网报道,网传上海新长征福利院在转运“死亡”老人时,发现老人仍有生命体征。之后当地第一时间开展调查,并将老人转运至医院救治。上海普陀通报了这起事件,涉事医生被吊证并立案调查,当地民政局等多部门相关负责人受到处理。

对于发起申请的初衷,孙涌表示,以往心脏死亡判定时,大多是用习惯常识进行判断,“根据习惯做法和认知,就认为心脏停止跳动了,用手摸一摸,没有呼吸了,就判定死亡了,实际这不是死亡的标准,自己就想推动一下相关立法。”

对于本次申请过程,孙涌表示,其于今年5月15日向国家卫健委提交申请,申请内容为公开我国关于死亡标准的法律规定。此后,他又陆续向广州市卫健委申请公开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备案的判定心脏死亡的认定标准,向深圳市卫健委等申请公开深圳市人民医院备案的肺性死亡、心脏死亡的判断标准。

孙涌还表示,他向多家医院等邮寄了信息公开申请书,请求公开判断心脏死亡的标准。对此,有的医院称“可以告诉你脑死亡的标准”,有的医院则未作回复。

国家卫健委答复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

今年7月4日,国家卫健委向孙涌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该告知书称,“经查,你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该告知书还提到,相关判定标准建议参考行业组织发表的专家共识或行业指南。

8月14日、16日,深圳市卫健委和广州市卫健委分别向孙涌出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都称“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中未制作或获取相关信息”。

广州市卫健委的书面答复

10月16日,红星新闻记者致电广州市卫健委,询问目前广州是否有判定心脏死亡的标准。一名工作人员回应称,暂时没有登记相关的资料,未查到判定心脏死亡的标准,只有对相关机构判定脑死亡的要求,未涉及判定标准。深圳市卫健委在回应红星新闻记者时则表示,一切以信息申请公开答复书的内容为准。

孙涌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他已对相关答复书提起了行政复议,请求重新答复。“后续如果没有收到回复,可能将考虑诉讼。”

数名医护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心跳和呼吸停止,血压也测不出,积极抢救足够时间无复苏迹象,就会宣告临床死亡。

一名急诊科医生表示,不是所有的标准和指南都会有行政部门制定。国内关于死亡标准有一些行业组织的指南或专家共识等,相比国际偏保守。“极少见到靠谱的死而复生的新闻报道。”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对于认定较为复杂的脑死亡,国家卫健委组织过国家脑损伤评价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推出《脑死亡判定标准与技术规范》。

红星新闻记者 祁彪 胡伊文 实习生 尤丽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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