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安庆市人民政府发布”官方公众号披露,安徽省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推出27条房地产新政,涉及扩大购房财政补助范围、支持团购在售新建商品住房、支持企业购买商品住房进行周转、加大公积金使用政策支持力度等。新政自2024年9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暂定至2025年8月31日。
根据通知,凡在安庆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产权登记的,均可享受购房补助。一般市民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由市级财政按照房屋面积给予购房总价0.5%-1.5%的购房补助;新市民、进城农民、城市公共服务人员,可获购房总价1%-3%的购房补贴。与此同时,给予二孩家庭一次性1万元/套的购房补贴,给予三孩家庭一次性2万元/套购房补贴;对大中专以上毕业生首次在企业稳定就业的,3年内在安庆市内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款最高10%、不超过15万元的购房补贴。
通知明确,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
此外,通知提出,促进非住宅销售利用,鼓励无闲置资产的国有企业在债务可控的基础上,通过租购闲置商业商务用房作为办公、人才公寓、公共服务及产业用房使用。对购买并使用闲置商业商务用房的企业或个人,享受3年期相应的民用水、电、气等费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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