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假期期间,陕西的卢女士和女儿来四川旅游,却因一段小插曲扰乱了心情。
10月4日,卢女士在成都宽窄巷子魔高看川剧表演,门口揽客的工作人员说的28元/位,然而,进去后,还未找到位子坐下,就被“追着要茶水费”,无奈之下,两人只好买了两杯最便宜的茶,花费96元。
无奈之下卢女士买的两杯茶
“这不就是强制消费吗?”卢女士越想越生气,她认为,收费项目应该明示,“我们只想明明白白消费。”
进门前说“茶水单点”进门后就“一茶一位”
最便宜的茶48元/杯
来四川旅游,卢女士心心念念想看一场川剧表演,“喝着盖碗茶,看着变脸,也想享受一下四川人安逸的生活。”
10月4日下午,她和女儿来到宽窄巷子,刚走进窄巷子没多远,看到一家叫“魔高”的店门口,有工作人员在吆喝川剧表演。
店门口
“我当时就问了表演有多长时间、怎么收费,说的是,20分钟,每人28元,先收费,再进去。”卢女士还觉得这价格挺实在,她还随口问了一句茶水要钱吗,对方的回复是“茶水可以单点”。
门口“川剧变脸 28元/位”的牌子
于是,卢女士和女儿支付了56元进了店里。“人还很多,都坐满了,刚开始我们就站在后面。”卢女士说,这时,来了一位女服务员,“一来就让我们点茶,我就拒绝了,说看看戏再说。”没多久,服务员引着她和女儿去了台子旁边一个加座坐下,“坐下后,又让点茶。”
卢女士告诉封面新闻记者,门口服务员说的“茶水单点”,在她的理解里,是“自己需要就点,不需要可以不点”。然而,此时服务员的说法却是“一茶一位”,“我问不买可以吗,服务员说不可以,一茶一位。”
在多次拒绝无果后,卢女士无奈选择了最低价位的菊花茶,“周围的人,都看着呢,只好买了,48元/杯。这不就是忽悠你进去,然后强制消费吗?”
记者探访:店门口只有“28元/位”的牌子
吐槽“茶位费”的游客还不少
卢女士说,旁边站着的一家游客也被要求买了茶,“直到我看完表演走的时候,他们也没坐下,估计要等着下一场了吧。”邻桌的游客带着小孩,“说了孩子不喝茶,还被迫点了奶茶。”
10月8日上午11点,记者以游客的身份来到这家店,门口广告牌上写着“川剧变脸 28元/位”。“28元/位,包括所有的表演。”门口的一位工作人员说,观众满10人即可演出,“现在有两位了,你可以进去喝点茶休息一下。”整个过程并没有提到茶水另外收费。
下午2点半,记者再次询问价格,门口另一位工作人员也是同样的说法。“28元/位,先买票,现在都是前两排的位子。”当记者问及28元是否包括茶水,得到的答案是“茶水单点”。明确表示不要茶水后,这位工作人员称“没有点茶水,你就坐2楼,2楼就没有互动。”
记者注意到,在某点评网站上,这家店有不少“半颗星”评价,其中不少都提到了“茶位费”。“给了钱才说,茶水需要另付。”“有隐形消费,不推荐来,上一次当就行了。”“注意,茶水里面是必须点,不要说你不喝茶就不点哦。门口销售说话挺误导人的。”
律师:侵犯自主选择权 属于强制消费
四川消委法律顾问谢文强律师认为,商家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属于强制消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之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谢文强表示,商家刻意隐瞒服务真实情况,在消费者进入茶馆后再次强制收取消费者茶水费,侵犯了消费者对服务的自主选择权,违背了消费者真实意思。“这是经营者强行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强制消费行为。”谢文强称,消费者可以拨打12315投诉,要求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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