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澎湃新闻报道,近日,中央编办主任李小新透露,2024年以来,按照党中央部署,结合地方机构改革,97个人口小县机构改革全面完成,为优化县域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探索了有效路径。下一步,要结合县域发展实际需要,在总结试点经验做法、深入研究论证和认真分析评估基础上,研究提出在更大范围推进人口小县机构优化的意见建议。
人口小县机构改革是本轮地方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97个人口小县机构改革全面完成,标志着该领域的改革已取得阶段性进展。
众所周知,稳妥推进人口小县机构改革,是合理平衡财政负担和积极应对人口变化的必然要求。不少人口小县,不仅人口规模较小,且还处于持续的人口流出状态。如果不能根据人口变化趋势及时优化县域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就将让财政进一步承压,也严重影响治理效能的提升。
以山西省开展人口小县机构改革试点县之一的娄烦县为例,在官方表述中,这座常住人口8万余人的小县城,存在着财政供养入不敷出,财政支出主要依靠转移支付;财政供养人员比例欠合理,存在人浮于事的现象;事业单位“小、散、弱”;部分机构设置、运行体制等与县域高质量发展需求不相匹配等问题……
而经过改革,该县县委机关由9个减至6个,政府部门由26个降为16个,事业单位由133个降至104个,缩小了审批层级,办事效率提升,大大改善了当地的营商环境。同时,行政经费大为下降,每年可节约人员经费3410万元、运行经费990万元,还腾退出了2.8万平方米办公楼。
显然,这样的积极成效,不仅为改革的继续深入提供了经验参考,也利于凝聚改革共识、增强改革认同度,营造更健康的社会氛围。在此基础上,做好既有改革成果和质量的跟踪评估,并及时完善配套机制,是下一步的重要工作。
一方面,人口小县改革涉及方方面面的细节,需要进一步落实。如领导干部安置是否严格落实专库管理要求,有没有随意扩大范围,就需要认真盘点查验。另一方面,人口小县机构优化后,配套的监督机制也要跟上。如省、市两级要抓紧制定出台“一对多”具体运行机制及制度规定,加强对人口小县“条条干预”问题的监督约束。
还要看到,人口小县机构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要“降本增效”。也即,不仅要看行政成本是否降低,更要看治理效能是否真正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是否明显增强,民生福祉是否有更大改善。
因此,“全面总结评估人口小县机构改革经验成效,巩固深化改革成果,推动机构真正减下来、职能作用真正强上去”,是必须做好的改革后半篇文章。
当然,着眼未来,人口小县机构改革依然任重道远。如根据相关统计数据,全国范围内,人口不足20万的小县,总量达400多个。其中,10万人以下的超过200个,甚至5万人以下的“袖珍县”也有近百个。
因此,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继续在更大范围推进人口小县机构的进一步优化,势在必行。
事实上,今年7月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也明确提出,要“稳妥推进人口小县机构优化”。就此去看,97个县全面完成机构改革任务,只是人口小县机构改革的重要节点,而远不是终点。
毕竟,随着人口和地方财政承受能力的变化,人口小县的数量可能继续增多,评价财政负担和效能的标准也将调整。这意味着,改革不仅需要动态推进,在改革力度、方式上,也需要与时俱进地进行更多探索。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